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刘恩柱
释义

刘恩柱(1853—1923) 沂南县刘家店子村人。清末补用知府,后补道员。1899年任山东机器局总办。1903年在济南创建电灯房,系山东第一家民族资本电力企业,也是济南最早的电厂。

本刊哈尔滨讯 年关临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祥顺镇四方泡等7个村的村民们没有像其他农村忙着准备年货或备耕生产,而是准备再次集体进京上访。他们要告县政府剥夺了他们应得的征地补偿款。“这种情形已经7年,希望今年能过上一个消停年。”村民代表李德彬等5人说。

农民自愿放弃征地补偿:一个真实的谎言

通河县农民上访争取自己应得权利起因是这样的:1998年松花江洪水过后,国家要在松花江沿岸修建防洪大堤,由通河县政府、通河县国土资源局、通河县水利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的通河县松花江干流堤防工程建设管理处在1999年初应运而成,代表政府和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协商征地补偿问题。松花江干流通河县堤防长82.07公里,项目建成后可防20年一遇洪水。水利部松辽委先后以松辽规计[1999]178号、松辽规计[2000]187号、松辽规计[2006]4号3个文件批复通河县松花江干流堤防应急度汛工程建设初步设计,最终批复该工程总投资15250.37万元,工程占地面积5161.32亩,核定补偿标准为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即土地补偿费为6倍,安置补偿肥为4倍,土地补偿费1942.17万,安置补助费为1295.31万元。截至到目前,已发放给农户安置补助费793万元,尚欠农户安置补助费502万元。而土地补偿费却一直没有。为此,农民一直没有放弃往上找。在黑龙江省通河县调研时,当地政府官员众口铄金:不是我们政府不给农民征地补偿,而是农民自愿放弃了征地补偿,并且放弃了征地补偿的村已经和政府签订了自动放弃的协议。协议现在就在国土资源局存档。

农民自己放弃了征地补偿,一个多么高尚的举措!能做出这样的行为需要有怎样的心理?在通河县政府接待中心,我们看到了这份自愿放弃补偿协议。内容中规定:“因通河县松干堤防防洪工程收益者为被征地单位和土地使用权人,甲方(通河县松干堤防工程建设管理处)乙方(祥顺镇某村)协议,乙方自愿放弃土地所有权补偿要求,甲方只对丙方(被征用地村民)进行适当安置补助。“此协议为甲乙丙三方就松干堤防工程土地征用补偿问题的最终协议,乙丙两方不得再提出其他补偿要求。”协议书上,有甲乙双方公章,丙方签字按押。时间从2001年底到2004年年底不等。通河县国土资源局主管领导刘恩柱、水利局孙副局长、县委办主任廉世广、宣传部丁部长等人均从农户已经签字角度出发,确信农民自己主动放弃补偿。

“土地都没有了,再放弃了补偿,我们后半生靠什么活?”就这个问题了解时,农户几乎没有一个承认放弃过征地补偿:农民自愿放弃征地补偿,是通河县政府精心炮制的一个谎言。“签字?不签字连那点安置补助都捞不着,要不然为什么签字时间扯的那么久?政府靠强权逼我们签字,协议不体现我们意志,不合法。”村民代表们如是说。

官员:征地补偿和村民无关

调查中,通河县委办公室廉主任说:其实农民用不着争这项补偿款,因为征地补偿是用来给集体的补偿,就算农民没有主动放弃,你个人也的不到,钱是村里的。对此农民代表拿出《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四条:土地补偿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征地补偿费的大部分还应该给被征地农户,怎么能说和农民无关?廉主任还解释说:没有征地补偿费的另一个原因是:通河县是一个省级贫困县,财政相当困难。当初修建松干大堤时需要地方匹配资金,可是拿不出这笔钱来。经研究,本着谁收益谁负担的原则,就有受益的十几个村屯消化一部分匹配资金,即放弃征地补偿,减少政府匹配困难。否则老百姓也得出一部分钱。这样一来,就不用老百姓再掏钱了,所以老百姓都挺踊跃签字。

事实真的这样吗?我们看到的上方村、东六方村、南六方村等7个村原村委会主任出据书面证明,证明1999年是县里乡里许多领导当面施加重压,逼迫他们签的合同,。“敢不签吗?那么多领导都在,以后还想不想干了?”几个村干部特别无奈。

“收益?我们土地都没有了,还受什么益?撒谎都不圆。”村民愤怒地说:“集体是村民自己的集体,不是政府机关的集体,政府不能因为是集体的财富就随便盘剥。集体利益并不是政府的,政府不能当集体的家。”

瞒过省长和国务委员

2006年,通河县农民征用占地补偿问题通过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反映到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国务委员周永康手中。在周永康的批示下,黑龙江省省委书记、省长相继批示,指示成立专门调查组,对通河县征地补偿的事进行专门调查。事后,由黑龙江省政府专门给周永康国务委员呈送了一个专送报告。报告对村民提出的四项问题逐一进行解释。在对给农户的补偿解释中,该报告解释为:村民主动放弃土地征用补偿,并用村民委员会和通河县松干堤防建设管理委员会签署的协议为依据,证明农民已经放弃这部分权利,农民反映的问题不再是问题。

而对于这个协议,农民意见非常大。他们对协议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村委会签字第一没有按照村民组织法相关规定,召开全体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表决,更没见什么会议纪要记载;第二,村委会主任在被迫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不能代表群众意志。因此协议不合法,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但是在这个问题上,通河县明知道周永康国务委员不可能自己亲自来调查此事,加之以省政府名义作出的报告,周永康国务委员没有理由不相信黑龙江省的报告,所以在报告中,对该事件无关的其他问题,不遗余力的细致,对是否有土地补偿或怎么补偿却轻描淡写地一带而过。对县里和农户签订的协议的合法性只字未提。通河县不给被占地农户征地补偿的问题就被忽略了,甚至巧妙地瞒过了省长和国务委员。现在,通河县的主要领导们说,连省政府都组织专门调查组调查过了,通河县没有任何问题。

巨额补偿款背后的利益空间:

按照通河县领导的说法,原来的征地补偿标准只有2倍,是政府为老百姓着想,多方努力争取到了10倍,按照2006年松辽委的批复,通河县仅得到的土地补偿款就达1940多万元。而根据1999年通河县和被征地农户所在村的协议,老百姓在1999年就已经放弃了征地补偿款 ,即1940多万元的征地补偿不存在。依据2006年松辽委的批复和黑龙江省给周永康委员的报告,征地补偿是依据通河县2006年提出的要求拨款到位的。这里关键的是:地方政府既然早已经争取农民放弃了征地补偿,为什么还继续向上级申请征地补偿并且得到批准?因为是国家补偿,不是通河县政府财政出钱,所以老百姓放弃了补偿要求,在通河县的补偿报告里,就不应该再提出这部分。可是现在提出并得到了,这笔钱就进了通河县财政,成了通河县自己的财富。这就是说,这1940多万已经是通河县的了。而通河县领导却以农户征地补偿主动放弃的名义不给被占地农户发放。知情人分析,通河县是贫困县,自己根本没有能力来匹配这么大工程的资金。只好一方面对积极争取这笔钱弄回来,一方面糊弄百姓放弃赔偿,好用这笔专项资金顶通河县该拿出来的匹配资金。这部分就占通河地方政府匹配资金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这样地方政府就好做多了。与此相对应,在给予通河县被征地农民补偿问题上,各级领导不是积极主动给失地农户争取最大利益,而是找出一切借口不给农户补偿,因为仿佛这些钱是从通河县财政出的。这与他们口中所说的积极为老百姓争取补偿倍数相矛盾。“如果这笔补偿没有给到位,县领导肯定不是这种态度。现在是从他腰包里掏钱,他当然会有让农户无可奈何的办法”。而这件事最大的相关者,失地农户就被巧妙地剥夺了权利切无法说出理。那么补偿款到那里去了?是政府挪用还是在套取国家资金?

“不信整不出个里表来。”通河县被征地的10个村的村民及代表们说,“事实是抹杀不了的,通河县的领导们拿那个没有效力的协议上蒙下骗,而我们的巨额补偿就没有了,领导们如果还不能清楚地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苦果只能他们自己吃,我们的问题是,我们的征地补偿款,该不该给?什么时候给?”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9 8: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