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林伯前 |
释义 | 林伯前,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男,汉族,1956年8月生,安溪县蓬莱镇联盟村人,本科学历。1978年9月就学于南安师范学校;1980年8月任晋江地区团委干事(其间于1982年9月—1985年8月参加福建省电大语文类专业学习),1983年8月任晋江地区(泉州市)团委副书记(其间于1986年6月—1987年5月在惠安县挂职,任小乍乡党委副书记);1987年7月任泉州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其间于1991年10月—1993年5月在福建省土地管理局挂职,任建设用地管理处副处长);1993年10月任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96年5月任泉州市土地管理局局长;1997年8月任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其间于1997年9月—2000年1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2001年7月任中共丰泽区委书记(其间于2003年3月—6月参加中共中央党校进修部进修三班第6期培训);2005年10月任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党组成员,2006年1月任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7年1月至今任现职。为中共泉州市委第九届委员,第十三届、第十四届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林伯前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1991年10月被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1993年10月被省土地局评为先进工作者,1999年2月被中共福建省委评为带头讲党课基层先进个人,2001年6月被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评为优秀预备役军官,2002年10月被中国特产之乡推荐暨宣传活动组委会评为十大功勋人物,2003年7月被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严打”斗争先进工作者,2003年8月被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第八届(2000—200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2003年7月,其撰写的论文《增强非权力影响力,实现可持续领导》被中央党校评定为优秀论文。2006年6月,调研文章《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主要问题之随想》刊登于中国人大网,先后被人民网、中国经济网、新浪网、搜狐网等国内主要网站转载,并入选《中国党政企干部优秀论文选》(第七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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