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涟源市农业局 |
释义 | 涟源市农业局成立于1956年5月,是主管全市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近几年来,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这个中心,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己任,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积极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努力争取和实施农业项目,全方位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严格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产品质量监管,为稳定粮食生产、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涟源农业的持续稳步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职能职责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2 研究拟定农业的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业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3 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指导监督耕地保养保护与改造。 4 .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研究菜篮子工程的规划、政策;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5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荒滩、 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本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指挥下,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的监督管理。 6 贯彻执行农业科技教育方针,拟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参与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制定品种改良和发展规划,组织引进、繁育、推广高科技含量的农作物新品种;指导并组织实施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7 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对国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有关肥料等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8 承办市政府授权的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实施农业援助项目;组织有关对外 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9 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和省、市农业各产业资金投入;指导局属单位的工作;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局属单位干部职工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 10 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业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本市范围内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发放、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耕地的管理、植物检疫、疫情发布及组织扑灭、农资市场的管理(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经营资格的审批,耕地保养保护与改造,农资商品质量检测等)。 11 负责农业信息网络建设,搜集、整理、分析、预测、发布农产品和农业生产 资料市场供求信息。? 12 指导涟源市农科所、园艺示范场和茶叶示范场的生产、经营,指导农业场所体制改革;强化农业三场国土资源管理、利用和开发。 13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严雄(党组书记、局长)、彭明轩(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沙玲(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曾光明(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仙桃(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洋波(党组成员、副局长)、欧阳素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颜罗生(副局长)、吴细华(党组成员、总农艺师)、黄孟龙(党组成员)、刘娅芳(党组成员)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农药管理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 《湖南省植物检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果树种子苗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单位地址电话:4424638 传真:4457366 地址:涟源市人民东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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