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振祥 |
释义 | 1、河南泌阳县财政局副股长简介李振祥,男,河南省泌阳县财政局副股长,2011年7月11日,河南驻马店市泌阳县委宣传部一官员向记者证实:该县财政局一副股长李振祥因和邻居王富群发生纠纷殴斗,王富群6天后死亡。目前警方正对案件展开调查。 详情死者妻子周菊在向记者提供的文字材料中说,现年58岁的王富群与李振祥是邻居。2007年,王富群为李振祥建2层楼房一座,可李振祥一直拖欠工程款7万余元,王屡次催要无果。2011年6月30日晚饭后,王富群在泌阳县文化路北段自家开的宾馆——红叶宾馆门口巧遇李振祥,便再次向李催要工程款。 孰料李振祥不仅没有还钱的意思,反而纠集人员殴斗。据周菊称,李振祥在殴打王富群的过程中还称:“我有钱有人,整死你就像捏死个蚂蚁那样轻松!”周菊称,丈夫在被打时自始至终没有还手,后经查验王富群的头部、肘部、胸部等多处受伤。 周菊称,丈夫被打后家人遂即向警方报了案,并要求警方出手续进行伤情鉴定,但当地公安机关迟迟不予立案,不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于是,王富群便一直在家中养伤。7月7日,王富群在被殴打致伤6天后死于家中。 王富群的弟弟王全义向记者提供了安装在红叶宾馆门口的一段监控录像,该录像显示,一赤裸着上身的男子,突然冲上台阶对一中年男子一阵暴打。王全义告诉记者,那个赤裸着上身的男子就是泌阳县财政局的李振祥,而被打的中年男子就是王富群。 回应泌阳县委宣传部官员解释说,王富群是在与李振祥发生纠纷七八天后才死的,王的死不一定与那场纠纷有关。另外,这只是私人间的一种纠纷,应该与财政局无关。该官员还证实,李振祥的确是泌阳县财政局的一名副股长。 记者致电泌阳县公安局主管刑侦的闻副局长试图了解案件的处理情况,闻称,他不接受记者电话采访。 记者致电泌阳县财政局李局长,李仅称知道此事,并以开会为由挂了电话。 记者试图与李振祥取得联系,听听李本人对此事件的说法,但始终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2、已逝福清县副县长李振祥(1916~1976) 又名李管水,民国5年(1916年)11月11日出生于山西沁水县蒲泓乡冶内杏则村,家庭中农成份,父母一字不识,吃尽文盲亏,省吃俭用供他读书。民国21年小学毕业后回家务农。民国28年集体参加三民主义青年团,并在土沃村公所当了几天军事教官。翌年,参加沁水县抗日政府组织的征粮队,完成到敌占区为八路军征粮任务,受到嘉奖。民国32年7月因病回家务农。民国37年担任小学教员。 1949年3月随军南下,9月来到福清,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福清县委行政秘书、福清县政府总务股长、福清县粮食局副局长、局长。1962年任福清县副县长,1964年兼任中共东张水库委员会书记。1967年,被“造反派”夺权靠边站。1972年任福清县革命委员会生产组副组长,同年9月患食道癌住院动手术。出院后身体虚弱无法继续工作。于1974年12月退休。1976年1月6日,癌症复发救治无效逝世。 他担任粮食局长10年间,廉洁奉公,不搞特殊化。尤其在三年困难时期,粮油大权在握,却没有多占、多吃一斤一两,与职工们一样过“低标准”生活。他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却十分尊重知识,爱惜人才,能虚心接受意见,采纳建议,从不自以为是。干部职工都敢敞开胸怀,各抒已见,为他出谋献策做好工作。他劳动观点强,常跟职工一起扛粮、搞卫生。对同志既关心爱护,又严格要求,从不姑息迁就。干部职工一有错误苗头,就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因而粮食系统的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犯错误的极少。一个被批评教育后改正错误的干部说:“要不是李局长抓得紧,我可能要进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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