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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古代社会》
释义

§ 基本信息

美国著名历史学家,人类学家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是历史学和社会学领域中一部里程碑式的著作。在这部书中,摩尔根以美国印第安人亲属制度、《古代社会》

家庭生活为基础,进而拓展到整个人类早期的氏族制度与社会生活,会息摄影式地为我们展出了混沌初开时期人类的存在面貌,其中丰富翔实的案例,立体式地为读者再现了人类初民的政治组织,婚姻家庭关系和财产继承的变化,廓清了人们对上古时代的蒙昧认识。  [1]

§ 作者简介

路易斯·亨利·摩尔根,美国著名人类学家,历史学家。生于美国纽约洲,曾做过律师,以其余暇研究印第安人的社会组织,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曾多次深入访问印第安人居留地,获得大量的第一手物质文化资料,据此写成了《易洛魁联盟》、《人类家庭的亲属制度》两部专著。后又以《人类家庭的亲属制度》为基础,并通过世界各地的朋友提供的大量的、当地原始土著的资料,写作了鸿篇巨制《古代社会》。[1]

§ 目录

译者前言

摩尔根传略

序言

第一编 各种发明和发现所体现的智力发展

第一章 人类文化的几个发展阶段

第二章 生存的技术

第三章 人类发展进度的比例

第二编 政治观念的发展

第一章 以性为基础的社会组织

第二章 易洛魁人的氏族

第三章 易洛魁人的胞族

第四章 易洛魁人的部落

第五章 易洛魁人的联盟

第六章 加诺万尼亚族系其他部落中的氏族

第七章 阿兹特克联盟

第八章 希腊人的氏族

第九章 希腊人的胞族、部落和民族

第十章 希腊政治社会的建立

第十一章 罗马人的氏族

第十二章 罗马人的库里亚、部落和民族

. 第十三章 罗马政治社会的建立

第十四章 世系从女系到男系的转变

第十五章 人类其他部落中的氏族

第三编 家庭观念的发展

第一章 古代家庭

第二章 血婚制家族

第三章 伙婚制家族

第四章 偶婚制家族和父权制家族

第五章 专偶制家族

第六章 与家族相关的制度的顺序

附录

第四编 财产观念的发展

第一章 三种继承法

第二章 三种继承法(续前)

译名对照表  [1]

§ 内容简介

美国民族学家L.H.摩尔根的名著。副题为“人类从蒙昧时代经过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发展过程的研究”。写于1871~1877年,1877年在美国出版,原著为英文,多次重版,并被译成多种文字。中国从20世纪20年代起曾多次翻译出版。

摩尔根在此书中进一步发挥了《人类家族的血亲和姻亲制度》(1871)一书中提出的家庭进化理论,并全面阐述了人类社会从低级发展到高级阶段的进化学说。全书分四编。第一编“各种发明和发现所体现的智力发展”,概括地叙述了人类经济文化的发展,认为人类遵循大体一致的途径前进,从阶梯的底层开始,不断进步,登上文明门槛。他根据生活资料生产的进步,把原始时代分为蒙昧、野蛮时代,又各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阶段,每个阶段以发明发现为主要标志,阶级社会归入文明时代。实际上是以生产力的发展作为分期的基础,认为生产力是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因素。

第二编“政治观念的发展”,指出人类社会有两种组织方式,原始时代是以氏族、部落为基础的氏族制度社会组织(见原始公社制),文明时代的阶级社会是以地域和财产为基础的政治社会即国家,认为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共同途径。摩尔根用大量的资料详细地叙述了氏族组织的发展过程;论证了原始时代氏族制度存在的普遍性,氏族是当时社会制度的基本组织单位;阐明了氏族的本质。北美易洛魁人的母系氏族制,世系和财产由女性继承,有一套包括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的社会组织,按原始的民主制组成,各层组织都有自己的职能。他认为氏族出现时人类处于群婚状态,只能按母方识别世系,因而最早的氏族必然是母系制(见母系氏族制)。欧洲人到美洲时,印第安人大多已组成母系氏族,部分为父系氏族(见父系氏族制),少数部落的氏族制已解体。他描绘了荷马时代希腊人以及古代罗马人的父系氏族制,指出氏族是从母系制发展为父系制的,促成这一转变的动力是私有财产的出现,父亲要把财产传给自己的亲生子女。摩尔根以历史事实阐明,氏族制度发展的结果,必然由于私有财产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它的对立物──国家。他以雅典人和罗马人为例,探讨了国家产生的历史过程。在雅典,经过几次政治改革,历时数世纪才使氏族制度彻底消亡,形成了雅典国家。罗马国家是在平民与贵族斗争中摧毁了氏族组织而建立起来的。

第三编“家族观念的发展”。摩尔根从研究各民族的亲属制度入手,探讨了家庭婚姻的历史。他认为亲属制度以婚姻、家庭形态为基础,马来亚式、土兰尼亚—加诺万尼亚式和雅利安式三种顺序发展的亲属制,反映了与此相应的婚姻、家庭发展序列。人类自脱离了原始杂交状态之后,经历了顺序相承的婚姻、家庭形态:血缘(婚)家庭、普那路亚(婚)家庭、对偶(婚)家庭、父权制家庭(特殊形态)和一夫一妻制家庭。介于群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之间的对偶家庭和父权制家庭未能产生新的亲属制度。普那路亚婚和级别婚都是氏族产生的根源,而氏族组织又使通婚的群缩小从而形成对偶婚。他把家庭婚姻的发展阶段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联系,认为共产制的生活方式同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和对偶家庭相适应,一夫一妻制是由于私有财产的出现和继承财产的需要而确立的。摩尔根的家庭史研究,批判和推翻了主张家庭是社会的原始细胞、父权制家庭是最古老的家庭的“父权论”。

第四编“财产观念的发展”,阐明了历史上存在的两种财产所有制,即公有制和私有制,以及前者向后者的转变。摩尔根指出,是私有财产导致奴隶制和国家的产生。最后他谈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之后的未来社会“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

这本书出版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它以原始社会历史研究的具体资料,丰富和证实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因而得到K.马克思和F.恩格斯的高度重视和评价。为此,马克思写了详细的摘要和批语(见《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执行马克思的遗言,就摩尔根的研究成果而作的。他赞扬“摩尔根在他自己的研究领域内独立地重新发现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还对现代社会提出了直接的共产主义的要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

这本书出版初期,在美国也曾大受赞扬。后来长期受到攻击和批判。历史学派和传播学派等公开提出以摩尔根的学说为主要批判对象,美国民族学家R.H.罗维的《原始社会》(1920)一书就是专为反对《古代社会》而写的。他们反对社会进化理论,反对唯物史观。近30年来,西方民族学者重新评价摩尔根和他的著作,人们逐渐承认发展的观念,《古代社会》一再重版。

这本书在经济论证方面不够。由于新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资料和新见解,动摇或推翻了其中的一些论点和假设,如关于原始社会分期和家庭形态的发展等问题,研究者们提出了修正意见。但这本书为原始历史研究所建立的系统以及它的基本原理仍然是正确的。

§ 参考书目

L.H.摩尔根著,杨东莼等译:《古代社会》,商务印书馆,北京,1977。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

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人民出版社,北京,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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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0 5:0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