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炳余 |
释义 | § 人物介绍 (1953.11 )男。汉族。广东新会人。1977年2月入党。1974年5月工作。大学学历。任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 参考 省法制办李炳余主任到深圳市法制办调研工作,3月7日上午,省法制办李炳余主任到我办进行工作调研,与我办领导、各处(所)负责人以及二级以上法律顾问进行了座谈。王璞主任首先对李炳余主任在百忙之中抽空到我办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他说,李炳余主任是我省司法界和政府法制界的资深专家和老领导,一直以来,李主任对深圳的政府法制工作和深圳市法制办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王璞主任随后向李主任详细汇报了我办2006年工作情况及2007年的工作思路。参加座谈会的其他办领导也分别发言,对李主任的到来和省法制办长期以来对深圳市法制办全方位的支持和关心表示感谢。李炳余主任在听取了王璞主任的工作汇报以及其他办领导的发言后作了讲话。他说,这次是陪同国务院法制办领导前来调研工作,顺便利用这个机会到深圳市法制办看望大家。李主任首先对我办近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深圳市法制办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敢于创新,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他总结为四个方面:一、深圳的政府法制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仍处于排头兵的地位。二、深圳市法制办在“三个服务”(即服务于市委市政府、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深圳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和“一个促进”(即促进社会和谐)方面有新的进展。三、深圳的政府法制工作为全省乃至全国继续提供先进的经验。这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非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二是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三是基层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四是行政复议工作。四、深圳市法制办的机关作风和队伍素质比较突出。 李炳余主任还简要介绍了省法制办2006年的主要工作和2007年的工作。他说,今年省法制办将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进一步理顺基层政府法制机构关系。二是以全国、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议为契机,抓紧解决一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推进《纲要》的实施落实。四是加大对政府法制工作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的研究。 李炳余主任最后指出,深圳是一座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城市,虽然每次来深圳的时间都比较短暂,但是却感受良多、受益匪浅。他对深圳市法制办为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所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感谢,并希望深圳市法制办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继续为全省乃至全国的政府法制工作探索和积累经验。王璞主任最后再次对李主任表示感谢,他同时表示,深圳市法制办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充分发挥深圳特区的体制优势,积极为全省的政府法制工作探索并积累经验,不辜负深圳市委、市政府和省办的期望。他最后诚意邀请李主任今后多到深圳调研指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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