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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赖溪河刘素菊事件
释义

1968年10月10日,原师大学生赖溪河与同学、女友刘素菊,因对国民党政府不满,一同提着汽油,计划烧掉“总统府”前的牌楼,未遂而被捕。警察又从赖溪河身上搜出一封无法寄出的给毛泽东的信,其内容为“呼吁国共两党进行和谈”。赖溪河还交代,自己曾将装有该信的信封展示给其它4名正在打麻将的同学看过。尽管这4人因忙于打牌并未看信,但仍立即被捕。

审判结果,赖溪河、刘素菊被“法庭”指控为“阴谋颠覆政府”,而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12年;其它4人则以“不告密检举”、“警觉性不够”判处“感化教育”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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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9 17: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