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巨浪灾害 |
释义 | 波浪在6米以上的海浪引起的灾害称为巨浪灾害。2004年12月26日于印尼的苏门达腊外海发生芮氏地震9级海底地震。海啸袭击斯里兰卡、印度、泰国、印尼、马来西亚、孟加拉、马尔代夫、缅甸和非洲东岸等国,造成三十余万人丧生。准确死亡数字已无法统计。参见2004年印度洋大地震。 1998年7月两个7.0级的海底地震,造成巴布亚新几内亚约2100人丧生。 1992年9月尼加拉瓜发生海啸。 1883年8月25日荷属东印度群岛上火山爆发,引起的海啸,使三万六千人死亡。 啸源位置 日期 浪高(米) 受害地区 死亡人数 备注 加拿大温哥华岛 1700年1月26日 ? 北加州至温哥华岛、日本 ? 葡萄牙 1755年11月1日 16 欧洲西部、摩洛哥和西印度群岛 60,000 琉球群岛 1771年4月24日 85 琉球群岛 11,941 巽他海峡 1883年8月26日 35 爪哇和苏门答腊 36,000 日本三陆 1896年 30 日本 27,122 阿留申群岛 1946年4月1日 32 阿留申群岛、夏威夷和加州 165 智利 1960年5月22日 25 智利、夏威夷和日本 1,260 阿拉斯加 1964年3月27日 32 阿拉斯加、阿留申群岛和加州 ? 西里伯斯海 1976年8月16日 30 菲律宾群岛 5,000 苏门答腊西北外海 2004年12月26日 ? 印度洋 30万以上海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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