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金华府 |
释义 | 明置。 元至正十八年(1358)朱元璋攻取婺州路,改婺州路名宁越府,至正二十年改为金华府。明成化七年(1471)金华府领金华、兰溪、东阳、义乌、永康、武义、浦江、汤溪8县,故有“八婺”之称。 1912年废府实行省、县两级制。1914年置金华道,辖区扩及原衢州、严州府。1927年废道,各县仍直属于省。 1932年6月设浙江省县政督察专员办事处第八区,驻金华。9月,改设浙江省特区行政督察专员办事处第六特区。民国期间,行政督察区序号、辖县、专署驻地时有变换。 1949年5月7日,金华解放,设立浙江省第八行政区。10月,改名金华专区。11月金华专区辖2市9县。1955年3月,衢州专区撤销并入。嗣后,金华专区辖县(市)续有撤并、复置,并与杭州、丽水等毗邻市地互有调整。 1968年4月,改金华专区为金华地区。1985年5月,撤销金华地区,原金华、衢州两县级市分别升为地级市。实行市管县体制,并于金华城区设立婺城区,郊区设立金华县,同时撤销兰溪县,设立兰溪市(县级)。金华市辖婺城区、兰溪市和金华、永康、武义、东阳、磐安、义乌、浦江7县。 1988年撤销义乌县,设立义乌市(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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