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蒋寿君 |
释义 | 人名,蒋寿君。1998年1月,蒋寿君作为一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当选为拱墅区第三届人大代表,并连任三届、四届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2002年他又当选为杭州市十届人大代表。 人物介绍不负群众厚望 甘为人民代言——记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蒋寿君 从此,他便与“人大代表”这个神圣的职务结下了不解之缘。“当代表就要不负群众厚望,深入体察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切实发挥为民代言议政督政作用”,自打当选代表的第一天起,他就为自己定下了这个目标,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一步一个脚印地实践着一个人大代表神圣的诺言。 处事作风为民代言要说真话身为教育工作者,蒋寿君把履行人大代表职责与加强教育事业紧密联系起来。有一次本辖区某中学发生学生意外坠楼事故。蒋寿君联想到,随着办学规模的日益扩大和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学生伤害事故及其所引发的学校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怎样从法律视角探析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构成及其责任认定,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减少学生伤害事故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摆在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为此,他详细查阅了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想方设法收集了上海等地大量的有关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资料、信息,结合我市的实际,在杭州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尽快出台杭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议案》。由于事前作了大量充分的调查研究,该议案一经提出,就被大会主席团正式列为议案,并交由有关专委会审议。当年召开的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该条例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批准后,于2003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使我市成为全国继上海后第二个制定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城市。 近年来,蒋寿君在市、区两级人代会上提出的《关于加快“运河文化”建设的建议》、《关于尽快制定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建议》、《关于杭州市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建议》、《关于加大义务教育事业附加经费投入的建议》、《关于科学决策,建立道路公交专用通道,发挥现有道路的最大通行效率》等一系列议案、建议,都得到了有效的落实和解决。 履行职责无论分内分外如果说蒋寿君为履行好代表职责牺牲了大量宝贵业余时间的话,那么,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兼职委员,认真参加每次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组织的评议、视察等活动,蒋寿君也都尽心尽力。但身兼教研组长、民进拱墅总支主任和省、市中小学音乐教学研究会理事等职务的他,却常常面临本职工作与代表职务的矛盾。对此,蒋寿君总是能“弹好钢琴”,千方百计地合理安排好工作,如期参加各类会议和活动。在不得不放弃一头时,他也总是首先服从代表和委员职务活动的安排。 蒋寿君还在市人大拱墅第一代表小组担任副组长职务。他总是积极协助组长搞好代表活动。对每次活动的时间确定、内容安排、人员落实等具体工作,他倾注了大量心血。他所在小组开展的活动形式多样,富有创意,代表参与率高,活动质量比较高,成效也很明显。他所在小组把集体视察调研与个人视察调研相结合,连续三年都有不同课题的调研报告在《杭州人大》杂志上发表。 平时,只要是关乎群众的事,蒋寿君总是有求必应。他常说,群众的事无小事,反映群众的呼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是代表应尽的责任。在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前夕,应杭州人民广播电台邀请,蒋寿君以市人大代表的身份走进了《民情热线》直播室倾听民意,并对听众朋友提出的修复夕照新村住户屋顶漏雨、明确原杭州太平洋电影院退休的事业编制人员的管理关系并享受事业编制退休待遇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了解核实,以代表建议形式正式提交大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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