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济宁市体育局 |
释义 | 济宁市体育局主要职责<!--end-->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体育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指导和推动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全市体育发展目标,编制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推定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五、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并归口管理民间体育外事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体育交往活动。 六、组织参加和承办省以上重大体育竞赛;制定全市性体育竞赛计划,管理、指导全市体育竞赛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体育科研、体育教育、体育宣传及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 八、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指导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和经营活动;归口管理体育市场。 九、负责指导市级体育社团工作,负责各类体育学校、体育项目俱乐部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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