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黄素卿 |
释义 | 个人简介黄素卿,女,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素卿1997年7月大学毕业后就到基层检察院工作,一直从事刑检工作。在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特殊岗位上,她以年轻人的果敢和女性的细腻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04年1月她被任命为邕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2005年3月南宁市行政区划调整后调任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副检察长。2005-2006年,她分管的公诉工作,共纠正漏诉8起,改变罪名3起,追加同种犯罪事实39起,公诉科获良庆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荣获2002年度“邕宁县政法战线十佳集体”称号,她先后获得“邕宁县十佳政法干警”、南宁市2000-2002年度“十佳公诉人”、“第二届广西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从检9年多来,她先后受表彰20多次,其中市、自治区级以上荣誉11次。 人物事迹在黄素卿眼里,无论大案小案,都必须查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2002年,她承办一起团伙盗窃案,之前该案是由另两位承办人审查,后由于受到机构改革、人事变动的影响,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一度受延。当案件转到黄素卿手上时,办案期限只剩下一个多星期。由于犯罪嫌疑人人数、作案次数较多,为了快速、准确认定每一起犯罪事实,黄素卿白天马不停蹄地奔波于案发地、失主住处、看守所之间补充调查,晚上加班梳理证据、整理案卷材料,连续奋战了5天5夜,终于将案件如期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认定犯罪事实61起,是邕宁县检察院办案历史上认定犯罪事实最多的一案。 黄素卿在工作之余坚持钻研,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她所撰写的《立案监督缺陷与对策探讨》、《公诉权与侦查权配合缺陷及对策探讨》等论文在法学界引起良好反响。2002年她通过全国在职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考取母校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并于2005年结合工作实践撰写了4万多字的论文,通过论文答辩获取法律硕士学位。 2002年4月,黄素卿走上公诉科科长岗位,她尽力协调好繁重的办案任务与繁杂的行政业务的矛盾,在紧抓案件质量的同时,积极推动各项公诉改革。几年来,她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20多件500多人,所办案件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决率100%,无一错案。在工作中,她坚持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1999年4月,她通过竞争上岗被任命为邕宁县检察院审查批捕科副科长后,积极探索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当年对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的案件监督立案5件11人,与1998年监督立案1件1人相比分别上升400%和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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