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怀化市妇女联合会 |
释义 | 单位简介怀化市妇女联合会成立于1998年,之前的市(地区)级妇女组织,始建于1950年,后数易其名。 1950年,中共沅陵、会同两地委分别成立妇女联合会筹委会,筹建专、县妇女联合会。1952年8月,沅陵、会同两专区合并,两个妇女联合会筹委会也随之合并改称为芷江专区妇女联合会筹委会。1953年2月,改称湖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黔阳专区办事处。1954年3月以后,区内各县(市)相继召开首届妇女代表大会,选举成立妇女联合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妇联组织陷于瘫痪。1973年8月,召开黔阳地区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黔阳地区妇女联合委员会。1979年2月,改为湖南省妇女联合会黔阳地区办事处。1981年8月,更名省妇女联合会怀化地区办事处。1990年,地区妇联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儿童少年工作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部,定编11人,在职11人,下辖县(市)妇联12个,乡、镇、街道妇联346个,村妇女会4059个,城市基层妇代会213个,其它单位妇女委员会35个。 1991年后,大力向社会宣传妇女的进步与发展,促进“男女平等”这一基本国策贯彻落实。1993年就贯彻《妇女权益保护法》展开执法大检查,1996年颁布实施《怀化地区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1998年撤地设市,成立市妇女联合会后,市妇联围绕经济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两法”、“两纲”实施,组织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加强了城市妇委会工作网络建设。2003年,全市有县、乡(镇)、街道妇联349个,其中乡(镇)妇联340个,有基层妇代会4369个,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764个。 单位职能一、市妇联主要职责:指导全市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开展妇女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宣传妇女典型,开展女性成才研讨,实施女性素质工程,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全面提高妇女素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调查研究妇女、儿童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建议;动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贯彻实施国务院、省政府颁发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协助市政府制定怀化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城乡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扩大组织网络,拓宽工作领域;加强国际友好交往,引进妇女技能培训、女童入学、家庭教育、降低新生儿死亡率、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国际经济援助项目,促进国际国内经济合作;负责与社会各界各族妇女的联络,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团体会员之间的联系,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活动,促进祖国统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室的职责:协助市妇联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调研、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负责领导交办的材料起草;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息网络、统计、外事、接待和会议服务工作;协调机关内务,负责机关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安全保卫、卫生目标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财务、审计等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对口承办市委办、政府办的工作任务(除明确分工外)。 三、组织宣传部的职责:制订全市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妇联机关有关劳动工资、社会保障、人事、编制等项工作;协管县(市、区)妇联领导班子;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中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宣传、调研、培训、协调、推荐、服务等工作;负责与团体会员单位、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民族宗教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组织和女性代表人士联谊工作;调查研究妇女的思想状况,指导妇联系统宣传思想工作;调查研究妇女的思想状况,指导妇联系统宣传思想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有益于妇女健康、发展与进步各种活动;负责“三八”红旗手(集体)、“五好文明家庭”等先进妇女典型的评选表彰和宣传,“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怀化市妇女运动史、志的收集、编纂工作;负责与市直妇委会的联系。对口承办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除明确分工外)。 四、事业发展部的职责:指导农村妇女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和城镇妇女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指导城乡妇女文化科技和职业培训,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全市妇女扫盲工作;调查研究城乡妇女就业工作,配合劳动部门做好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工作,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研究开发妇女人才资源,促进城乡妇女广泛平等就业及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参与对贫困地区妇女的扶贫工作;对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指导妇联系统创办妇女儿童服务实体;承担全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女企业家协会的日常工作,对口承办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除明确分工以外)。 五、妇女儿童权益部的职责:调查和参与研究、制订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政策文件,并进行宣传和监督执行;对广大妇女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帮助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了解掌握妇女权益方面的呼声和要求,负责处理反映妇女权益问题的来信来访;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打拐”、禁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优生、优育、优教”工作,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培训家教骨干;加强对妇联系统自办托儿所、幼儿园及儿童活动阵地的指导;实施“春蕾计划”,促进女童入学,加强与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和湖南省儿童少年基少年基金会的联系,引进儿童保育、教育宣传培训项目;指导和推动县(市、区)妇联信访维权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负责妇联系统的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目标管理的具体工作;对口承办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除明确分工以外) 六、妇儿工委办公室的职责:推动国家、省颁发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实施;负责协调和推动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和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编制全市妇女儿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评估;承办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市政府妇儿工委全委会、专题会和经验交流会;开展调查研究,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指导、督促和检查县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编发各类文件,并完成市政府妇儿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大事记1979年3月,经地委同意,评选表彰“三八红旗手”66名,“三八”红旗集体33个。 1983年3月22-26日,地委在地区行署大礼堂召开表彰大会,表彰“三八”红旗手92名、“三八”红旗集体18个。 1983年2月25日,成立湖南省妇联怀化地区办事处法律顾问室。 1983年9月,怀化地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立。 1984年5月,怀化地区妇联在广大妇女中开展 “四自”教育活动。 1984年,兴办黔阳地区第一所母婴学校。 1986年6月,全国、全省家庭教育现场会在黔阳县召开。 1989年成立“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后改为领导小组。 1989年4月,怀化地区妇女学研究会成立。 1989年9月,怀化地区家长学校广播辅导分站成立。 1990年11月7日至10日,全国妇女教育工作暨首次“巾帼扫盲颁奖”大会在怀化召开。 1992年,全区第一个“春蕾女童班”在麻阳县板粟树乡田家村成立。 1995年6月,怀化地区城市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成立。 1996年,地妇联投资35万元,在市中心市场,兴办面积为780平方米的幼儿园。 1996年9月,地妇联和地畜牧水产局在新晃县妇联联合召开全区畜牧水产工作现场会。 1997年1月17日,怀化地区女企业家协会成立。 1997年11月13日,怀化地区首届“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在怀召开。 1998年9月,怀化市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 1998年10月18日,市妇联虹桥社区服务处成立。 2001年12月,怀化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颁布实施。 2002年7月,市妇联“水果园基地”被评为全国“三八”绿色优质工程。 2003年1月,怀化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联席会议成立。 2003年9月,怀化市妇女第二次代表大会在怀化召开。 2003年12月1日,在流动家长和儿童中预防遏制艾滋病宣传活动在辰溪启动。 2004年元月,市妇联启动“十万妇女出怀化,走出家门奔小康”计划。 2004年3月7日,市妇联召开全市副处级以上女领导干部座谈会 2005年3月7,市妇联举办“全国第二套健身秧歌舞”大赛。 2005年11月,举办向警予诞辰110周年纪念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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