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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华东理工大学学生联合会
释义

学联简介

性质和基本任务

华东理工大学学生联合会(Student Union of ecust是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帮助下全校大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在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由学生自治管理,独立开展工作。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学生联合会设有九大中心:办公室、文体中心、信息传媒中心、公共关系中心、社会实践中心、科技创新创业中心、调研中心、网络中心、志愿服务总队。各个中心分别开展自己的品牌活动,如新生书画大赛、创业实战赛、新生卡拉OK大赛、3+2篮球赛、新生文艺汇演、OM大赛等以丰富华理校园文化内涵。

除了各中心专项品牌活动,学联更注重凝聚九大中心,坚持有计划的人才培养,由相关职能中心授课,面向广大学联成员开展诸如策划文案、交际礼仪、传单设计、PS及摄影技巧等方面的常规培训,希望“学联小教室”作为学联特有的培训制度体系在口口相传的宣传中建立起学联作为精英培养平台的形象。

理学联作为最大的校级活动承办组织,坚持以精英的标准要求自己,引领校园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凝聚九大中心,加强院校交流,充分发挥链接学校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服务校园的同时努力传承与创新,不懈地向八方传递着华理的崭新形象。

联系方式

华东理工大学学生联合会(简称华理学联)Student Union of ecust

办公室: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303室

官方论坛:梅陇客栈BBS

校内网俱乐部:华理全景

校内主页(非正式信息发布窗口、信息咨询和校园快递):华理学联

组织架构

第三十届学联大会

学联办公室

负责监督和保障整个学联工作的有效进行,是学联统筹、协调学联各中心活动,连接各中心的纽带,协助主席的日常工作,协调各中心的关系及与学院间事务,负责学联绩效评定、档案及财务管理等。

品牌活动:学联大会 学联座谈会

信息传媒中心(简称信传

肩负校级三大组织的校内宣传工作及形象建设工程,通过平面网络等方式向校内做出宣传。是学联通向广大学生的窗口。

品牌活动:新生书画大赛

志愿服务总队(简称总队

由志愿活动组织人转型为全校志愿活动管理人,率领各院队伍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志愿服务精神和素质。

品牌活动:国际志愿者日等

社会实践中心(简称实践中心

大学生走出大学象牙塔走近社会提供机会,是一座连接社会与学校的桥梁,他的最大型活动——创业实战赛,将一直延续到暑期。

品牌活动:创业实战赛实践基地

文体中心

负责组织校内各项大型文体活动,引导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下设文艺部体育部

品牌活动:新生卡拉OK大赛(华理十大歌手) 新生拔河比赛 3+2篮球赛(男女混合比赛) 新生文艺汇演华理制造(华理的明星制造) 学院杯篮球赛

科技创业中心(简称科创中心

负责组织学术讲座、科技竞赛、辩论赛、创业训练等多方面的工作,统筹校内系列讲座,规范校团委讲座章发放。

品牌活动:思想学术节(承办各类讲座) OM大赛

公共关系中心(简称公关中心

全面负责学校学生联合会的对外交流联络工作,包括与兄弟院校的沟通、信息的收集,与一些企业商家合作的洽谈,高校走访交流,及与社会上的联系等。代表着华理的对外形象。

调研中心

及时反映学生问题及意见,学校宣传反响与校级活动反馈。承担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深度调查。是学联所有活动的风向标。

网络中心

负责学校官方BBS梅陇客栈的管理和维护,以及网宣工作,为华理学子打造一个在线交流及资源共享的平台,为师生提供网上的精神家园。

品牌活动:客栈周年庆典

历届主席团

第二十九届

主席 陈涛(驻华理徐汇校区)

常务主席 姜天昊(驻华理奉贤校区)

副主席 黄雯理 曹冶博 张宇晨 张蔚 李鹏程 张镜懿

第三十届

主席 秦立桐(驻华理徐汇校区)

常务主席 王星(驻华理奉贤校区)

副主席 田苏媛 李荐 蒋宇思(以姓氏笔画为序)

第三十届学代大会二次会议增补后

主 席 王星(驻华理徐汇校区)

常务主席 蒋宇思(驻华理奉贤校区)

副主席 田苏媛 白恒屹 刘飞 吴骁 (以姓氏笔画为序)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华东理工大学学生联合会是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帮助下全校大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在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由学生自治管理,独立开展工作。

第二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领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充分发挥链接学校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人民和学校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与院系学生会相互配合,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组织同学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及社会服务工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同学特点开展文体、学术、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各类活动,丰富全校广大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全校综合素质,努力实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四)反馈同学对校内活动及安排的要求及建议,收集同学对当前国际国内大事件的意见及反响,及时掌控校内动向,协助学校建设及维护良好校园秩序,提供健康学习环境。

(五)建立同学之间及院系之间互相交流的平台。增进各民族各地区同学的友谊,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

(六)发展及促进华东理工大学学生与兄弟院校、社会各界的有益交流和友好关系,支持各国、各地区人民和学生的正义事业。树立我校学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二章 会员权利及义务

第六条 凡取得华东理工大学学籍的本科和专科学生,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政治面貌均可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有参加本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工作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以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本会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四)各级学生联合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努力学习、热情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校学生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差额选举产生,形成校学生联合会主席团,具体负责校学生联合会日常工作。秘书长由校团委推荐,由大会表决通过。

第九条 校学生联合会下设:办公室、文体中心、公共关系中心、网络中心、信息传媒中心、科技创新创业中心、社会实践中心、调研中心以及志愿服务总队九大中心。

第十条 九大中心正副主任采取主席团聘用制。由各中心推荐若干候选人,主席团拟聘主任及副主任人选,经校团委审核并批准后,拟聘人选方可正式就任主任职务。

第十一条 校学生联合会主席团职权:

(一)负责起草校学生联合会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检查指导学生联合会各基层组织工作。

(二)负责指导各中心日常活动,审定校学生联合会的各项文件;

(三)由主席或分管主席提出,经主席团同意并提请校团委请示,方可任免各中心主任及下属部门部长。

第十二条 学生联合会各级组织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义务。各级学生干部更应以同学、工作的利益为重,热心为同学服务,勇于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华东理工大学学生联合会章程》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通过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并在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章程关于华东理工大学学生联合会的部分内容解释权属学生联合会,在闭会期间由学生联合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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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0: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