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呼伦贝尔市盐务管理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呼伦贝尔市盐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盐业行政管理部门,正处级建制,负责本辖区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盐务管理局。呼伦贝尔市盐业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的直属企业,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局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呼伦贝尔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始建于1954年1月1日,隶属于呼盟粮食处。1991年为贯彻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盐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全区盐业实行统一经营,成立了呼伦贝尔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改为盐业分公司,隶属内蒙古自治区盐务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盐务管理体制。盐务管理局 (呼伦贝尔市盐业分公司)现有职工176人(全系统),少数民族约占14%,管辖面积26万平方公里。 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盐业法规。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及法律法规。 (二)、负责本辖区内的盐业行政管理。包括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管理及许可证发放的初审、"五统一"的落实。国家和省的碘盐基金等各项费用的上缴的督办。 (三)、食盐市场的管理、稽查工作,杜绝私盐冲击食盐市场。 (四)、负责本辖区食盐专营任务的落实。 (五)、对申报食盐定点生产的企业及对申报多品种食用盐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审核。 (六)、对资源开发与设立制盐企业的可行性、合理性、综合利用等情况进行审核,对市内盐场的保护区范围实施审核。 组织机构内设党办、行政办公室、业务科、盐政科(盐政稽查大队)、财务科、营销科、批发部。 直属扎兰屯市盐务管理局、满洲里市盐务管理局、牙克石市盐务管理局、根河市盐务管理局、鄂伦春自治旗盐务管理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盐务管理局、阿荣旗盐务管理局(扎兰屯市盐业支公司、满洲里市盐业支公司、牙克石市盐业支公司、根河市盐业支公司、鄂伦春旗盐业支公司、莫力达瓦旗盐业支公司、阿荣旗盐业支公司,正科级建制); 下设海拉尔盐业批发部、扎赉诺尔盐业批发部、阿里河盐业批发部、红彦盐业批发部。 领导班子呼伦贝尔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呼伦贝尔市盐业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包金成。 呼伦贝尔市盐务管理局、呼伦贝尔市盐业分公司党支部副书记、纪检书记:李泳。 呼伦贝尔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呼伦贝尔市盐业分公司党支部委员、副经理:王剑。 呼伦贝尔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呼伦贝尔市盐业分公司副经理:陈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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