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释义 | 成立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0年9月9日正式揭牌成立,成为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系统改革后挂牌成立的首家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组建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整合了衡阳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室内装饰、管道运输及衡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以外的职责,衡阳市电子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的职责,衡阳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行政职能,衡阳市乡镇企业局有关工业的管理职责等职能。原衡阳市经济委员会不再保留。 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组建,是衡阳市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进行大部制机构改革的重大成果,也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和的重大决策。 主要职责(一)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市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拟订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产业投资布局;指导全市工业产业优化升级;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以及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四)负责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五)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天航空、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七)研究拟订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工作;管理全市中小企业专项发展基金;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拟订政府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负责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除市国资委负责的以外);推进全民创业。 (八)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全市散装水泥推广、商品混凝土行业管理、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九)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运输以及通信、邮政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铁路专用线的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生产企业物流外包,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十)指导全市工业、企业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十二)拟订全市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三)根据国家、省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四)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组织拟订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相关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 (十五)归口管理衡阳市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归口管理市冶金(含电子)、机械、轻工、二轻、化学医药、纺织、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组织指导拟订行业规划和行业规章制度;拟订电力(含水电)、食品等行业的规划和行业规章,实施行业管理。 (十六)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工作,研究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政策,协调项目开工、建设等工作。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值班、信访、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负责财务、机关资产、车辆、基建及维修管理、办公设施管理及会议组织工作;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实施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 (二)经济运行调节科。 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的日常调节,协调解决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负责编制全市工业、信息化领域经济运行的近期调控目标、政策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对经济运行中涉及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性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全市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工作,并协调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应急状态下所需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承担市扭亏增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研究全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 (三)产业政策与法规科。 组织起草工业、信息化领域综合性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对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办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的修改、审查工作;指导工业企业(除市国资委监管的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除市国资委负责的以外);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信息化及相关产业的布局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实施国家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并指导其发展;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和公告管理;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参与审核重大投资项目;提出优化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分析研究全市维护企业稳定工作,承担对企业稳定情况的信息调研和协调工作,处理有关重大不稳定事件;负责困难企业的认定,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困难企业解困和困难职工帮扶;承担全市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的日常管理、协调服务和考核验收评比等工作。 (四)中小企业科。 承担各种所有制、各种行业中小企业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与分析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运行;拟订鼓励创业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动创业工作;指导县域工业经济发展;指导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建设;抓好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拟订政府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指导中小企业法律援助工作,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指导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承担市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投资与规划科。 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工作,指导生产力布局,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拟订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推进新型工业化重点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行业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投资状况;拟订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含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负责组织申报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管理的财政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负责牵头组织市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申报、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呈报地方管理的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免税项目确认;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归口管理工业、信息化领域工程建设市场;承担市技术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科技科。 组织拟订全市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组织国家、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申报;组织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的研发推广,负责企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市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拟订行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协同推进产学研合作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七)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参与拟订全市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目标的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 (八)能源运行科(电力科)。 协调煤炭、电力、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生产运行要素的供应;实施煤电油气应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煤炭、石油、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和经济技术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方案及相关的改革政策;指导推动节约用电,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全市电力资源配置和年度电力电量平衡;研究提出近期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编制、审定年度发电、用电计划,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情况;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监测电力运行,发布市场信息;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解决电力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处理电力市场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电力价格政策,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及管理工作。 (九)交通科。 调度分析全市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和通信、邮政发展情况,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交通、邮政、通信有关重大问题;承担铁路专用线的管理、监督与协调工作,协助铁路部门做好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铁路运输应急管理,归口管理全市煤炭铁路运输计划;参与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做好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物资、外贸货运的运输调度和协调工作;指导多式联运和集装箱运输发展;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参与申报国家、省财政性物流补贴资金审定。 (十)消费品工业科(招商科)。 承担轻工、二轻、纺织、医药、食品和家电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参与消费品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消费品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参与消费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内质量标准工作;拟订医药、食品行业的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和经济技术政策;承担全市药品储备和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食品行业统计信息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政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参与产业合作、产业转移和项目对接的汇总分析工作;承担对外产业合作与交流相关事务;编印全市工业项目引资信息,推介主要工业项目;组织协调全市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协助洽谈落户,协调项目开工、建设等工作;协调全市工业招商项目进度;组织全市工业招商引资项目奖励审核申报。 (十一)原材料工业科。 承担冶金、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参与原材料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参与原材料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内质量标准工作;指导原材料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十二)装备工业科。 承担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和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参与装备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并实施装备工业重大专项,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参与装备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内质量标准工作;指导装备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 (十三)电子通信和软件产业科。 承担电子信息通信产业、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子信息通信、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提出并组织实施行业相关规划、重点专项、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电子信息通信、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组织实施有关电子信息通信、软件产业项目;负责申报国家和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高技术发展重大专项和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动电子信息通信、软件服务外包、数字内容加工处理、网络动漫等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电子信息通信、软件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及基地、园区建设;负责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备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证。 (十四)信息化推进与信息安全科。 组织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总体和专项规划及其政策措施,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专用通信网及有线电视网、部门专用网的建设和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负责与国、省通信主干网、军工部门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方面的联系工作,牵头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编制并实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负责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企业信息化推进工作;承担财政性投资重大企业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企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及市场管理;指导县市区信息化工作;做好企业信息化试点示范、绩效评估、标准规范、宣传教育等基础性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组织人事科。 组织指导工业行管办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市管干部的呈报任免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工业行管办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及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工程、经济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负责经信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承担全市工业和企业信息化领域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市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十六)老干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人员编制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5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纪检组长1名,工会主席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7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1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5名。 其它事项(一)挂靠单位 1、衡阳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衡阳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负责全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办事机构。 2、衡阳市扭亏增盈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扭亏增盈办) 衡阳市扭亏增盈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政府负责扭亏增盈工作的办事机构。 3、衡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 衡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主管信息动员的办事机构。 (二)原市经济委员会管理的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市节能监察中心、市经济干部学校、市黄金管理站、市包装工业公司、市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划归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其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不变。 (三)原市电子行业管理办公室管理的人员整体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另核增行政编制,所属市电子研究所、市电子工业学校划归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其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不变。 (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关系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监测宏观经济的运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具体日常经济调节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等职责。 2、工业行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编制,工业发展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高技术产业系列发展规划、其它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衔接平衡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 3、按规定权限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核准的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申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资金的产业化、信息化、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安排;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工业投资管理职能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4、炼油、燃料乙醇和煤制燃料的行业管理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 5、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职责划分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新型工业化有关的生产力布局与规划、重大项目的审批、核准、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推进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关于推进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的职责划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工作。按规定权限,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的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核、申报和安排。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排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申报和安排。 (六)关于物流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全市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市商务局负责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领导信息唐 斌 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经信委党政全面工作,负责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市节能监察中心工作 刘桢干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协助分管组组织人事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市经济干部学校工作 阳文华 党组成员、副主任 主持市纺织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市纺织工业总公司)全面工作 刘梓恒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分管科技科、老干科工作 彭振霖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分管投资与规划科、装备工业科、电子研究所工作 白润民 党组成员、副主任 主持市冶金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冶金工业总公司)全面工作 万克俭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分管经济运行调节科、消费品工业科(招商科)、市能源开发公司工作 周子超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分管能源运行科(电力科)、信息化推进与信息安全科、市包装公司工作 邓英雄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分管交通科、电子通信和软件产业科工作 万小平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分管产业政策与法规科、原材料工业科、电子工业学校工作 吴小艳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分管中小企业科、市黄金公司工作 李笃清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主管工会、机关党委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市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工作 雷志琦 调研员 协助唐斌同志工作 刘友富 调研员 协助邓英雄同志工作 周文宝 调研员 协助刘梓恒同志工作 杨国平 调研员 协助刘桢干同志工作 刘存德 调研员 协助万克俭同志工作 廖晓华 调研员 协助彭振霖同志工作 曾广庆 副调研员 协助周子超同志工作 万孝亮 副调研员 协助吴小艳同志工作 李文革 副调研员 协助万小平同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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