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黑水都督府 |
释义 | 黑水都督府是唐代设在东北边疆的行政机构.隋唐时,在黑水(今黑龙江)一带居住着靺鞨部落,叫“黑水靺鞨”。725年唐政府在这里设立了黑水军,以后改设黑水都督府,由部落首领担任都督和刺史职位,中央也派内地官员来这里任长史(副都督、副刺史)。 黑水都督府的管辖范围相当于现在的黑龙江中下游地区。黑水都督府 唐朝在黑水靺鞨分布地区设置的军政合一建制,位于渤海国之北。公元722年(唐开元十年),黑水靺鞨首领倪属利稽至唐朝贡,唐玄宗封其为勃利州刺史,治所于黑龙江与乌苏里江汇合处的伯力(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725年(唐开元十三年),“安东都护薛泰请于黑水靺鞨内置黑水军,续更以最大部落为黑水府,仍以其首领为都督,诸部刺史隶属焉。”(《旧唐书·靺鞨传》)728年(唐开元十六年),唐廷赐都督姓李氏,名献诚,授云麾将军兼黑水经略使。唐朝中央政府派驻长史,就其部落监领之。黑水都督府辖地,“南距渤海,北、东际于海,西抵室韦,南北袤二千里,东西千里”(《新唐书·黑水靺鞨传》),包括今黑龙江中下游南北和乌苏里江以东至海的广大地区。约于公元815年(唐元和十年)前后,黑水都督府解体,黑水各部分别役属于渤海国。黑水都督府存约9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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