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贺州市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2002年3月20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批准,贺州市地方税务局成立,负责八步区、钟山县、昭平县、富川县、平桂管理区的地方税征收管理。其前身为贺州地区地方税务局,上溯为梧州地区地方税务局。 1.机构设置、人员情况。我局成立于2002年11月,辖八步、平桂、钟山、昭平、富川三县两区地方税务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2个直属机构。到2007年底止,全市地税系统设立县(区)以下基层单位38个,其中:基层税务分局(所)35个,稽查局3个。到2007年底,全系统在职干部职工(不含助征员)总数为397人,离退休56人。在职干部职工中,中共党员286人,占职工总数的72.04%;大专以上学历368人, 占职工总数的92.7%。 2.管户情况。到2008年底,我局管户为个体工商户13533户,其中达起征点的有9936户;企业2200户(市、县区两级),其中:国有企业403户,集体企业245户,私营企业579户,外资企业47户,有限责任公司452户,其他企业474户。 3.组织收入情况。近年来,我市地税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势头。全市年地税收入由2002年的2.13亿元上升到2008年的5.07亿多元,2002年至2008年共入库地方各税23.98亿元。其中,2008年,全市组织地税收入50784万元,同比增收8909万元,增长21.3%,地税收入规模首次突破5亿元大关。 主要职责贺州市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行政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上级地方税务局地方税收工作规划、计划,研究制定本行政辖区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和防洪保安费的征收管理;负责涉外税收中地方税收的管理工作。根据税源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地方税务系统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 (四)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辖区各部门、各行业纳税人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五)负责对本行政辖区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务进行指导和政策性管理。 (六)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务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财务审计、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和纪检、监察工作。 (七)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八)进行有关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九)承办上级地方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贺州市地方税务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批准成立(正处级建制),内设行政机构8个,直属单位1个,直属机构2个,下辖八步区、平桂管理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地方税务局5个全职能局。 1、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总结;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新闻报道;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税建议和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法规科 进行税收政策调查研究;负责本机关的日常法律事务和综合税收业务的协调;负责对本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把关、清理、鉴定和汇编;负责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负责监督税收法规、规章的执行和税收执法检查的指导、组织、协调、实施和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办理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指导和办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税务行政赔偿工作;牵头组织和指导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实施。 3、税政科 负责属地税部门管理的地方税种和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费的税政业务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请示和答复;拟订相关税种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负责有关税种税务政问题的调查研究;办理税收减免报批有关事项以及税种政策相关的其他业务。 4、所得税科 负责属地税部门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政业务;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请示和答复;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具体事宜;负责对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务指导和政策性管理;负责牵头协调涉外税政业务的工作;负责办理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其他税政业务。 5、征收管理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地方税各税种、行政规费的征收管理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草拟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和检查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规、规章;负责对在税收征管中发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有关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事宜;负责组织纳税人户籍、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发票管理和有关表证、征管法律文书的印制管理;组织税收征管工作调查研究;负责指导本市地方税收征管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负责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负责处理与税收征管工作相关的其他业务。 (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组织全市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建设;负责本级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组织应用软件的推广;协助有关部门推广应用税控器具及技术培训工作;对本系统税收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实施技术指导。 6、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本市地方税收入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负责编制、分配和调整税收计划,督促税收计划的落实,检查、分析税收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汇总全市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资料和数据;草拟地方税收会计、统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会计、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全市地方税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地方税务系统会计、计划、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审核本市地方税务系统财务预算、决算;负责基建计划的制定和基建项目的立项、报批,监督检查基建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地方税务系统财务工作;负责税务服装的登记发放等。 7、人事教育科 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干部职工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等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地方税务系统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所辖县(市)地方税务局正、副局长及相当职务的干部的管理工作和县(市)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级机关党群组织日常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直属机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基层建设工作以及与人事教育相关的其他工作。 8、监察室 负责监督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情况,组织开展税务执法监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受理对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调查处理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纪的行为,移送有关违法案件,组织实施本市地方税务系统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相关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本局纪检组的日常工作以及与税务行政监察和纪律检查相关的其他工作。 9、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安全、保卫、车辆、基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与后勤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10、稽查局 稽查局内设机构设5个,即综合股、检查一股、检查二股、审理股、执行股,其职责主要是负责本市地税系统税务稽查工作的组织、计划、部署、实施、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税务稽查的计划、制度、规程和办法;负责对本市涉税案件和涉税举报案件的管理,组织查处重大偷、抗税案件,对重大或疑难案件组织合议;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税务调查、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税务稽查工作;负责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与协调,对全市涉嫌犯罪的税务违法案件向公安机关进行移送;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税务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调研工作以及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 11、直属税务分局 2005年11月贺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更名为贺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内设机构5个,即综合股、政策法规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计划征收服务股(办税服务厅),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市本级企业税务登记户籍的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纳税定额、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逾期催缴、加收滞纳金、收缴补税罚款、减免抵缓退税审核报批;负责发票管理、发售发票、防伪认证、解税结票、交叉稽核、重点户管理;负责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错征税款退付、申报纳税的后台稽核以及稽核申报纳税发现大要案的转办;负责一般纳税检查和税收管理权限内的税务行政处罚等工作。 领导信息韦 艺 局长、党组书记 男,壮族,1965年10月生,广西昭平人,199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0月参加工作,研究生班学历,经济师,税务师。 历任广西昭平县税务局专管员,昭平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昭平县税务局税务书记员,广西梧州地区税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广西梧州地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广西昭平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广西贺州地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广西贺州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广西梧州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0年2月起,任广西贺州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主持贺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联系钟山县地税局。 唐发江 副局长、党组成员 男,汉族,1957年10月生,广西岑溪人,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4月参加工作,广西师范学院数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理学学士学位,经济师,税务师,政工师。 历任广西梧州地委组织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梧州地区税务局监察科副科长、科长,广西昭平县税务局副局长,梧州地区税务局人教科科长,梧州地区地方税务局人教科科长、办公室主任、稽查局局长,贺州地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贺州地区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贺州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2004年6月起,任广西贺州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的工作,联系八步区地税局。 吴建波 副局长、党组成员 男,汉族,1966年6月生,广西贺州人,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助理经济师。 历任广西昭平县税务局办事员,广西贺县税务局科员、副股长、股长、贺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贺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贺州市(县级)地方税务局副局长,贺州地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广西钟山县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2006年10月起,任广西贺州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分管税政科、所得税科、稽查局和市局重点税源数据分析监控服务中心的工作。 张颖苓 副局长、党组成员 女,汉族,1963年1月生,广西桂林人,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历任广西桂林市税务局一分局科员、副股长、股长,桂林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二科副科长、征管科副科长、科长,广西灵川县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桂林市叠彩区地方税务局局长。2007年7月-2010年11月,任广西贺州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2010年11月至今任广西贺州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分管征收管理科、法规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直属税务分局和贺州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的工作。 李健 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男,瑶族,1964年3月生,广西富川人,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师,税务师。 历任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办事员、科员、副股长,富川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广西贺州地区地方税务局监察科副科长、科长,贺州地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贺州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人教科科长。2006年10月起,任广西贺州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分管人事教育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工作,联系昭平县地税局。 欧阳征林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正处级) 男,汉族,1963年12月生,湖南桂阳人,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1月入伍,历任战士、班长、排长、指导员、政治处组织股股长、教导员、政治部保卫科科长,湖南省宜章县人武部政治委员;2010年11月任广西贺州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分管纪检、监察室、绩效办公室、“两年”活动办公室、党务、工会、青年团、妇委会的工作,联系平桂管理区地方税务局。 黄群芳 调研员 女,瑶族,1953年6月生,广西平乐人,197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大学工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专学历,经济师。 历任广西平乐县县委组织部干部,平乐县长滩公社管委会副主任,平乐县沙子公社管委会副主任,平乐县沙子镇党委书记,平乐县经委副主任(正科级),平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广西贺州地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贺州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6年12月起,任广西贺州市地方税务局调研员。 协助局长分管督查、巡视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富川县地税局。 吕红盛 副调研员 男,汉族,1954年8月生,广东南海人,197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6月参加工作,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财务专业毕业,大专学历,经济师,税务师。 历任广西富川县财税局办事员,富川县革委会科员,富川瑶族自治县税务局股长、副局长,富川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局长,广西贺州地区地方税务局征管科科长,贺州地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局长、贺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局长。2003年9月起任广西贺州市地方税务局副调研员。 协助局长分管重点税源工作,联系贺州市税务学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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