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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航空燃油附加费
释义

概述

航空燃油附加费,(Fueloilsurcharge),是航运公司和班轮公会收取的反映燃料价格变化的附加费,该费用以每运输吨多少金额或者以运费的百分比来表示,缩写为f.o.s.或f.a.f.,航空燃油附加费这一高油价时代的产物。是为适当缓解油价大幅上涨给航空公司带来的成本增支压力,2000年中国开始对国际和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费用约占机票全价的10%-25%,航油出厂价格调整后各航空公司可按现行联动机制规定,确定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费。

价格变动

2000年中国开始对国际和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费用约占机票全价的10%-25%。

2004年民航总局规定航空公司可将机票基准价上浮25%,并同时取消燃油附加费。

2005年8月1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800公里以下航段收取2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征收40元/人。

2006年4月1日燃油附加费首次上调:800公里以下涨至3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涨至60元/人。

2006年9月1日燃油附加费再次提高:800公里以下提高到6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提高到100元/人。

2007年1月21日燃油附加费首度降低:800公里以下航段降到5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降到80元/人。

2007年11月5日800公里以下航段再次上调为6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上调为100元/人。

2008年7月1日800公里以下航线提高到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燃油附加费线提高到150元。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2008年12月25日800公里(含)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低到20元。

2009年1月15日暂停收取中国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以出票时间为准)。

2009年11月14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800公里(含)以下20元/人,800公里以上50元/人自2010年4月6日起开始预订购买的机票拟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50元下调为人民币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继续执行人民币20元的标准不变。

2011年2月22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9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50元。

2011年4月8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11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60元,涨幅分别为22%和20%。

2011年5月26日零时起,中国国航、东方航空、南方航空、四川航空、深圳航空在内的大多数航空公司已发布通告,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其中,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60元调整为8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110元调整为140元。

2011年8月1日,发改委《关于推进航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实行,包括国航、东上航、南航、春秋在内的国内航空公司纷纷宣布,将自8月2日零时起(出票日期)上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调整前的每位旅客140元调整为150元,而800公里以下(含800公里)航线的燃油费标准未作调整,仍为80元每人。

2011年9月6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150元下调为人民币140元;而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征收80元,维持原标准不变。

2011年12月5日起,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由130元人民币调整为1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仍为70元不变。

调整原因

航油出厂价格调整后,各航空公司可按现行联动机制规定,确定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费。自2009年11月国内机票燃油费恢复征收后,发改委已将价格是否调整、具体涨跌幅度的权限下放给了航空公司。

机票价格竞争激烈,而燃油费是不受打折影响的纯收益,旱涝保收,航空公司肯定会按较高标准收取。针对航油价格的攀升,航空公司统一上调了国内机票燃油费。不过国内机票燃油费并非与航油价格上调完全同步。为控制通胀水平国家发改委在上调航油价格的同时,要求航空公司暂时不上调国内航线燃油费。另外如果航油价格涨幅不大,也不足以对燃油费的征收标准产生明显影响。

理论上燃油费的收取应该覆盖航空公司航油成本上升的70%,其余部分应由航空公司自行消化。总体看这次燃油费上调对增长迅猛的国内航空需求影响有限。航油是航空公司最大的成本消耗,占运营总成本的40%左右。随着国际油价的上涨,多家航空公司开始相继上调了国际机票燃油费,专家表示如果油价持续上涨,国际机票燃油费不排除再次上调。

计算方法

从2009年11月起,国内机票燃油费与航空煤油实行价格联动机制。燃油费的收取标准按长短航线分两档定额计算。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按800公里计算,800公里以上航线则统一按1500公里计算。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每吨每超出4140元的基准油价100元,燃油单位收取率最高不超过每公里0.002908元。

具体计价公式:

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费最高标准=0.00002908×(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4140)×800

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费最高标准=0.00002908×(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4140)×1500

本次航油提价后,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费最高征收标准95.96元,四舍五入后可以收取10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线费最高标准是51.18元,四舍五入后可以收取50元。

五一燃油附加费再上涨

5月1日起,南方航空将上调中日、港澳、美洲与西南太平洋航线的燃油附加费。中日航线部分,中国始发者上调100元人民币,从原来的370元人民币上调至470元人民币;中国以外始发者不变。港澳航线部分,香港、澳门销售的中国内地进出港澳航班上调5元港币,由248元港币调整至253元港币,香港、澳门以外销售者不变。美洲与西南太平洋航线部分,上调200元人民币,中国往返美洲航班,从800元人民币调整至1000元人民币,中国往返西南太平洋航班(含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从600元人民币调整至800元人民币。

自5月1日起,澳洲航空也将进出香港航班燃油附加费上调32元港元。韩亚航空将上调始发香港航班的燃油附加费。

另外,中国航空4月14日起已经调整部分中国内地始发国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飞往欧洲(除俄罗斯、土耳其)航线上调100元人民币,从1050元人民币调整至1150元人民币,飞往美国航线从800元人民币调整至1000元人民币,加拿大航线和澳大利亚航线分别上调100元人民币,飞往巴西航线上调300元人民币。川航也从4月27日起再次上调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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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16:5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