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汉口租界 |
释义 | 概述汉口租界位于江岸区中山大道至沿江大道之间。从江汉路起,依次为英租界、俄租界、法租界、德租界和日租界。滨江一线总长1088丈,总面积为2804亩4分5厘零80弓。这一带至今还矗立着各国风格的旧式楼房。 英租界最先在汉口强设租界的是英国。从清威丰六年(公元1856年)起,英法两国对我国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廷在1858年与之签订"天津条约",增辟汉口等十个通商口岸。当年底,英帝国主义的兵舰就闯入武汉,1861年派人来汉与清湖广总督官文立约,划定租界范围。原为"汉口镇市以下衙尾地方,自汉口江边花楼巷(今江汉路附近)往东人丈起,至甘露寺江迪卡东角(今合作路)止,量得共长250丈,进深一带110丈(至今郡阳街)……共合地基458亩零80弓",以每年缴纳地丁漕米银92两6钱7分3厘1毫的象征性代价,“永租与英国官宪”。1898年又订"展界条约",将令郡阳街至中山大道;南东路至合作路之间的337亩5厘土地囊括进去。 1901年,'英国人米勒勾结东方汇理银行买办"地皮大王"刘祥鹅二生),又将令郡阳街至中山大道、江汉路至南京路之间的大片土地窃掠而去,并从江汉路到合作路筑起一道把今天的中山大道包括在内的4米高墙,还在今江汉路沿江大道、黄披街、花楼街口分别建立铁栅,从而在中国的土地上建成一余方方正正的国中之国。英国领事馆设在今合作路临江的住宅区内。为防帝国主义者得寸进尺,我国居民在南京路至黄陂路紧逼英租界一线,建立了一条220米长的街道,名日保华街。 1927年初,江汉关前发生了英国水兵枪杀中国居民的“一·三”惨案,愤怒的武汉军民起而还击,一举收回了英租界。设立第三特别区。 俄租界清光绪二十二年(公元1896年)俄、法两国以迫使日本归还我辽东半岛有"功",.向清政府要求在汉口共同择定一个地区,建立它们的租界。俄、法两国商定:俄占这一地区的三分之二,法占这一地区的三分之一。分别与清政府订约。它们共同择定的地区是:从今合作路(与英租界相接,当时叫界限路)至一无路,共长288丈,也是从江边到今中山大道。俄占三分之二,为192丈,从今合作路至车站路东段(原为法租界的威尔逊路)。但今洞庭街以内,俄租界只到黄破路稍下一线。所以整个俄租界的乎面图像一个大写的英文字母L。面积为414亩6分5厘,年缴地丁漕米银83两4分2厘。 俄国领事馆设在今湖北省电影公司院内(其下为美国领事馆)。俄国人也在今中山大道外侧修筑一道围墙,上与英租界围墙相接,下至今黄陂坡路与黄兴路之间。1923年,中苏协议告成时,苏联政府将俄租界归还我国。我国设立第二特别区。 法租界原约载明:"法、俄租界现议在长江西岸汉口镇英租界以下沿江至通济门(原汉口城堡的城门,在今一元路口)为止,计长288丈,以三分之二由英租界下设为俄界,由俄界而下设为法界。此指大路(相当于今洞庭街)之外至江岸而言,是为前界,计长96丈。由大路至江岸,南首计深37丈,北首计深17丈。其大路之内,西南自俄界起,东北抵城垣官地为止,计笆长117丈。由大路至城垣官地为止,南首深106丈,北首深43丈5尺。均已勘定,监立界石。计法国租界共合187亩。"每年仅缴地下漕米银37两8钱1分1厘。英国展界后,"筑有新路直接车栈"(指大智门火车站),法国也要扩大地盘并争夺铁路交通之便,于是也在1902年订约展界,越过今中山大道,在其西北至距京汉铁路60丈的地段内设立新界,使法租界的总面积达到373亩。 今中山大道伟楚里以下,长清里、德兴里、海寿街、如寿里和车站路、黄兴路的一段,郡包括在法租界内。民国六、七年间,法国人又乘中国军阀混战之机非法侵占黄兴路西段的全部及黄兴路口(磨盘)以北的友益街全部,伸向大智门火车站。法国领事馆设在今洞庭街同共里内。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侵略者接管了法租界。战后,我从日军手中收回了法租界。 德租界德国在俄、法商国的前一年,以迫使日本归还我辽东半岛为借口,而在汉口设立租界。它要求在英租界以下,但不与英租界毗连。具体范围在今一无路以下(今武汉市人民政府大院内为其领事馆所在地),至六合路与陈怀民路之间一线,东南抵长江边,西北至中山大道,占地600亩。年缴地下漕银121两3钱2分。当时沿德租界西北一线,堤黄陂、孝感等地商贩、工匠集聚之地,逐渐繁荣起来,常受德国殖民主义者骚扰。清政府在百姓的要求下设警自卫,同时由陈景堂出资,沿德租界西北侧建造房屋,形成街道,命名为华景街("华"字表示这里是中国人管理的地方,"景"字是业主名字中间的一个字)。 此后又有韩永清出资筹建一条街,仿此命名,这就是今天公安路与三阳路之间的华清街。辛亥 革命以后,在革命党人与北洋军阀的战斗中,这里曾发生大 火,德国领事想趁火打劫,要求越界筑墙,扩展租界,遭到 当地群众的强烈反对,未能得逞。 第一次世界大战发生后, 我国于1917年与德绝交,并拒绝荷兰公使为其代管,当即收 回德租界,成立第一特别区,设特区管理局。 日租界清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日本强在汉口 设立租界。原定范围是上接德租界(今六合路与陈怀民路之间一线),下至燮昌小路(今郝梦龄路),东起江边,西至平和街(今中山大道),占地面积约为247亩半。条约上虽规定了每亩地下银和漕米数,但无丈量地亩总数,更无数银总数,不过是画饼。八年后,日将租界向北扩展150丈,到今刘家棋路与麻阳街(邻近黄浦路)之间一线,新增面积375.25亩,合计总数达622.75亩。日本领事馆设在今张自忠路与山海关路之间的滨江饭店内。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政府宣布收回日租界,由汉口市政府直接管理。我八路军武汉办事处即设在原日本大石洋行内。 赎回土地除了上述五国租界,还有一个比利时人在日租界附近私购土地问题。1897年,清政府与比利时签订了修筑《芦(沟桥)汉铁路借款合同》。比利时人乘修路购地之机,私自在分金炉一带(今分金街附近)购买民地,从日租界以北至刘家庙(今江岸车站附近)沿江,约有600亩,并在沿江修筑堤岸。次年,比利时以为修路人员修建住房为借口,向清政府提出了设立比租界的要求。 经过十年交涉,才由湖广总督张之洞向湖北官钱局筹款81.8万多两白银把全部土地赎回。 【参考资料:汉网社区-汉网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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