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海门市国家税务局
释义

机构简介

海门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担负着海门市范围内21217户纳税人的国税征管任务,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后新办企业所得税、个人利息所得税和车购税等的征收管理。 局机关设有6个行政科室,1个事业单位。下设1个稽查局,8个副科级分局。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21人,其中,中共党员184人,占总人数的83.26%。 海门市国家税务局先后获得了来自省、市级的各项殊荣:1999年以来,市局一直保持江苏省文明行业称号,市局及下属分局还先后多次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青年文明号、江苏省国税系统先进集体、江苏省群众性经济技术工程创新示范岗、江苏省第四届实施“春蕾计划”爱心捐助先进集体、江苏省巾帼示范岗、南通市群众满意十佳基层站所、南通市国税系统先进集体、海门市级机关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主要职责

海门市国家税务局主管本地区国家税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负责本地区各项国家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工作。

(三)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及南通市局各项税收征管规章制度,积极推进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国家税收执法职能。

(四)负责本地区国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各项地方税、基金和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严肃查处偷骗税。

(七)负责本地区国税系统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八)监督检查本地区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情况。

(九)管理本地区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负责全市各级国税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公务员制度实施。

(十)负责本地区国税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

(十一)负责本地区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党群工作。

(十二)负责本地区国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十三)负责本地区国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四)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开展税收咨询。围绕本地区经济工作,发挥税收调控和监督职能,为发展市场经济和社会事业服务。

(十五)承办上级国家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涉税法律事务;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负责本地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开具的检查及指导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征收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收入核算科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装备资产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纳税服务科

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负责办税公开、多元化申报方式推广、办税服务厅规范管理、纳税服务热线和网站互动栏目的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协调、实施咨询服务、纳税辅导、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办税服务厅:负责办理税务登记、涉税证明开具、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税收票证管理、防伪税控管理、涉税审批申请与备案、违法行为简易处罚、纳税咨询辅导等事项。

二、直属机构

稽查局

稽查局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派驻机构

海门市国家税务局所属派驻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统一按数字序列命名。

1. 海门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主要负责海门镇、海门开发区税收的日常征收管理。

2.海门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天补、三星、三和、德胜等乡镇和江心沙农场税收日常征收管理。

3.海门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主要负责三厂、常乐镇、其林、海永等乡镇的税收日常征收管理。

4.海门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主要负责悦来、三阳镇、临江、万年等乡镇的税收日常征收管理。

5.海门市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四甲、王浩、货隆等乡镇的税收日常征收管理。

6.海门市国家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主要负责正余、树勋、余东等乡镇的税收日常征收管理。

7.海门市国家税务局第七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包场、刘浩、东灶港等乡镇的税收日常征收管理。

8.海门市国家税务局第八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全市涉外企业的税收日常征收管理工作。

四、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13: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