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过期流产 |
释义 | 过期流产,俗称胚胎停育,又称稽留流产或死胎不下。指胚胎或胎儿已死亡滞留在宫腔内尚未自然排出者。如时间不足2月者,称胚胎发育终止或胚胎死亡。过去有的学者规定胚胎或胎儿在宫内死亡达2个月以上还未排出者称为过期流产。妊娠期胚胎与母体间存在复杂而特殊的免疫学关系,这种关系使胚胎不被排斥。若稽留时间长久,可能发生凝血功能障碍,导致弥漫性血管内凝血,造成严重出血。若母儿双方免疫不适应,则可引起母体对胚胎的排斥而致流产。 疾病简介指怀孕后胚胎死亡已超过一二个月。而仍稽留在子宫腔内,表现为子宫不再增大,与原妊娠月份不符, 并逐渐缩小,由于胚胎组织机化,子宫失去正常组织的柔韧性,或妊娠4个月以上仍听不到胎心、触摸不到胎动,有时伴有阴道流血或流褐色分泌物,尿妊娠试验为阴性者,称过期流产。即死胎不下。 胚胎死亡后,胎盘溶解,产生溶血活酶进入母体血液循环,引起微血管内凝血,消耗大量凝血因子,稽留宫腔时间愈长,引起凝血功能障碍的可能性愈大。近年来B超广泛应用于临床,停经6~7周时即可探及胎囊、胎芽。一般说来,胎死宫内一周,纤维蛋白原可下降50毫克%,胎死宫内达三周以上.即可能诱发弥漫性血管内凝血。 有时由于底蜕膜反复出血,凝固的血块包绕胎块,形成血样胎块稽留于宫腔内,血红蛋白因时间长久被吸收形成肉样胎块或纤维化与子宫壁黏连,偶有胎儿被挤压,形成纸样儿或钙化后形成石胎。若稽留时间长久,可能发生凝血功能障碍,导致弥漫性血管内凝血,造成严重出血。 如疑及胚胎停止发育,可用B超观察,及时做出诊断及处理。故有人提出现今是否再用稽留流产一词,但临床上也有症状不明显,未引起患者注意,来诊时胚胎死亡稽留宫腔为时较长者。 胚胎或胎儿在宫内死亡达2个月以上还未排出者称为过期流产。此时早孕反应消失,妇科检查子宫颈口未开,子宫不再增大反而缩小,子宫大小与孕期可差2个月以上。 疾病原因免疫因素妊娠犹如同种异体移植,胚胎与母体间存在复杂而特殊的免疫学关系,这种关系使胚胎不被排斥。若母儿双方免疫不适应,则可引起母体对胚胎的排斥而致流产。有关免疫因素主要有父方的组织相容性抗原、胎儿特异抗原、血型抗原、母体细胞免疫调节失调、孕期母体封闭抗体不足及母体抗父方淋巴细胞的细胞毒抗体不足等。 胎盘内分泌功能不足妊娠早期时,卵巢的妊娠黄体分泌孕激素外,胎盘滋养细胞亦逐渐产生孕激素。妊娠8周后,胎盘逐渐成为产生孕激素的主要场所。除孕激素外,胎盘还合成其他激素如β-绒毛膜促性腺激素、胎盘生乳素及雌激素等。早孕时,上述激素值下降,妊娠将难以继续而致流产。 胚胎因素胚胎方面由于父亲方面精子和母亲方面的卵子本身的缺陷,或因早期受外界因素影响,使胚胎不能正常发育,以致死亡。或者由于胎盘绒毛异常,不能正常供应胚胎营养而致胚胎死亡。 环境因素影响生殖功能的外界不良因素很多,可以直接或间接对胚胎或胎儿造成损害。过多接触某些有害的化学物质(如砷、铅、苯、甲醛、氯丁二烯、氧化乙烯等)和物理因素(如放射线、噪音及高温等),均可引起流产。 母体因素全身性疾病:妊娠期患急性病,高热可引起子宫收缩而致流产;细菌毒素或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等)通过胎盘进入胎儿血循环,使胎儿死亡而发生流产。此外,孕妇患严重贫血或心力衰竭可致胎儿缺氧,也可能引起流产。孕妇患慢性肾炎或高血压,胎盘可能发生梗死而引起流产。生殖器官疾病,孕妇因子宫畸形(如双子宫、纵隔子宫及子宫发育不良等)、盆腔肿瘤(如子宫肌瘤等),均可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而导致流产。宫颈内口松弛或宫颈重度裂伤,易因胎膜早破发生晚期流产。内分泌失调,黄体功能不足往往影响蜕膜、胎盘而发生流产。甲状腺功能低下者,也可能因胚胎发育不良而流产。创伤,妊娠期特别是妊娠早期时行腹部手术或妊娠中期外伤,可刺激子宫收缩而引起流产。 疾病危害若已至中期妊娠,孕妇腹部不见增大,胎动消失。孕妇多有早期妊娠先兆流产经过,此后子宫不再长大,反渐缩小,且亦不象一般妊娠那样柔软。妊娠试验从阳性变为阴性,胎盘机化与子宫壁紧密粘连,不易分离。另一方面因性激素不足,子宫收缩力降低,不易排出而稽留宫腔。 过期流产、宫内死胎滞留,可使羊膜、绒毛膜渗透性增加,羊水渗入母血循环。羊水含有大量组织凝血活酶,死胎及胎盘组织也可以释放凝血活酶进入血循环。这些凝血活酶可以很快启动整个凝血过程,使凝血因子大量消耗,出现消耗性凝血障碍,肝病患者凝血因子合成减少,使凝血功能障碍出现的更早、更快,很可能出现严重的出血倾向和器官功能衰竭,危及生命。 胚胎长时间不排出,有时还可能引起凝血功能障碍,出血不易凝固。若阴道出血过久,还易引起贫血、感染等。过期流产的患者在一段时间内可无任何不适,若妊娠月份小,早孕反应会消失,尿妊娠试验由阳性转成阴性,此时妇科检查也可发现子宫不再增大,或反而缩小;若妊娠月份较大,孕妇会发现腹部不再长大或反而缩小,胎动消失;若胚胎或胎儿有排出征象时可出现阴道流血,量虽不多,但在胚胎即将自行排出前则腹痛加剧,阴道流血量增多,甚至可见组织物排出。B超检查可在临床症状出现前做出早期诊断。 疾病分类综述过期流产(稽留性流产)可分为3种类型。过期流产(稽留性流产)可分为3种类型: 早期小稽留性流产子宫小于妊娠12周大小,子宫实际大小与孕周之差小于5 周。 晚期小稽留性流产子宫小于妊娠12 周大小,子宫实际大小与孕周之差大于5周。 大稽留性流产子宫大于妊娠12周大小,子宫与孕周之差小于或大于5周。 临床表现1.有停经史,妊娠早期可能有妊娠反应史,甚至有先兆流产史,但随胚胎的死亡,妊娠初期的怀孕征象逐渐消退,如恶心消失、乳房缩小等。 2.增大的子宫停止增长,子宫颈口闭合,子宫小于停经月份,且不如妊娠时柔软。 3.阴道流血,在妊娠3个月内患者开始时绒毛和蜕膜分离血窦开放也就是开始出血,当胚胎全部剥离排出子宫强力收缩血窦关闭,出血也就停止了。 4.出现腹痛的症状,早期流产开始流血后发生持续性下腹疼痛。晚期流产是在阴道流血前就会发生腹痛。 5.流出血液的颜色,流产开始的时候血液是鲜红色的,时间久了就会变为暗红色或者褐色。异位妊娠通常是出血量少并且颜色呈现出淡红或者褐色,葡萄胎常常显示为暗红色。引 疾病诊断实验室检查尿妊娠试验阴性。 超声波检查显示:①子宫增大,宫内有散在光点或光团;②无妊娠囊、胎盘及胎头声象;③用快速扫描仪探查无胎心、胎动反射。本病应与不完全流产、完全流产、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子宫肌瘤变性、绒毛膜癌、异位妊娠(也称宫外孕)等相鉴别。 辅助检查尿妊娠试验由阳性转为阴性,血清hCG下降,甚至降至非孕水平。B超检查子宫小于相应孕周,无胎动及心管搏动,子宫内回声紊乱,难以分辨胎盘和胎儿组织。 治疗措施首先,做好血液化验,检查凝血功能,如凝血功能异常,须用药物予以纠正后再行刮宫;其次,刮宫前对病人口服给药,提高子宫肌对缩宫素的敏感性;第三,手术前使用软化宫颈的药物,有利于手术的进行,也可减轻对宫颈的损伤,避免子宫穿孔。经过规范的术前检查诊疗,才可安全开展手术,缩短手术时间,有效地避免术后并发症,减轻病人的痛苦。 1.小过期流产的处理早期或晚期小过期流产宜及早清宫。因胚胎组织机化与宫壁粘连,刮宫时有可能遇到困难,而且此时子宫肌纤维可发生变性,失去弹性,刮宫时出血可能较多并有子宫穿孑L的危险。故过期流产的刮宫术必须慎重,如一次不能刮净叮于5-7天后再次刮宫。 2.大过期流产的处理大过期流产均为妊娠中期胚胎死亡,此时胎盘已形成,诱发宫缩后宫腔内容物可自然排出。目前常用的方法是先用大剂量的雌激素,如己烯雌酚5mg,每日3次,连用3—5天,以提高子宫肌层对缩宫素(催产素)的敏感性,再用缩宫素引产,若不成功,再做清宫术。 3.预防D1C胚胎坏死组织在宫腔稽留时间过长,尤其是孕16周以上的过期流产,容易并发DIC。所以,处理前应检测全血细胞计数、出、凝血时间、纤维蛋白原、凝血酶原及“3P'’试验等。若存在凝血功能异常,应及早使用肝素、纤维蛋白原、输新鲜血或输血小板等,防止或避免DIC发生。待凝血功能好转后再做清官术。 4.预防感染过期流产病程往往较氏,且多合并有不规则阴道流血,易继发感染,故在处理过程中应使用抗生素。 过期流产的治疗不同于人工流产。有的病人住院后就要求刮宫,希望缩短住院时间。这里涉及到稽留流产病人的手术安全问题。稽留流产因死亡胎儿及胎盘组织在宫腔内稽留过久,胎盘机化,易与子宫壁紧密粘连,不易分离;另一方面因性激素不足,子宫收缩力降低,不易排出而稽留宫腔;此外,胚胎死亡后,胎盘溶解,产生溶血活酶进入母体血液循环,引起微血管内凝血,消耗大量凝血因子,稽留宫腔时间愈长,引起凝血功能障碍的可能性愈大。 以上种种因素都容易导致清宫过程中引发失血性休克、胎物残留、子宫穿孔等并发症,甚至死亡。因此为了保证病人安全,妇科病房进一步规范了诊疗方案。 手术疗法前列腺素具有诱发宫缩及松弛宫颈的作用。米非司酮是孕酮拮抗剂,并能刺激内源性前列腺素的释放。有学者用前列腺素F20t7.5mg羊膜腔外注射治疗了20例过期流产,结果全部病例于12小时内流产。过期流产(指胚胎于宫内死亡已超过2个月,仍未自然排出者):确诊后应及早诱发宫缩,促使胎儿及其附属物排出为原则。 1.将各项检查及处理地程序告诉病人,使其理解目的和具体做法以取得合作。 2.子宫小于妊娠12周者,用刮宫方法处理,手术前用求偶素2~3天以提高子宫对催产素的敏感性;子宫大于妊娠12周者,宜用催产素滴注等引产方法。 3.术中警惕子宫穿孔、出血及感染等并发症、术中、术后使用宫缩剂及抗生素。也可用PGE2栓剂(含PGE:50txg)阴道用药数次待宫颈变软后,再用宫缩剂静脉点滴,成功率较高。 另有作者用米非司酮25mg,每日2次,连用3天,第4天服用米索300txg,6小时后行清宫术,结果该组病例在宫颈软化、术中出血、清官次数、住院时间及术后并发症等方面均优于使用雌激素组。 饮食疗法补充维生素孕妇的饮食,不但要维持母体的代谢平衡,还要为胚胎的健康发育提供各种营养物质。孕妇应做到各种食物都品尝,鸡鸭鱼肉要适当,蔬菜水果多些好,还要搭配些粗粮。 蛋白质和无机盐尤其重要充足的蛋白质可促进胎儿大脑发育并有利于提高胎儿的智力水平。另外,钙和磷均为胎儿骨骼和牙齿不可缺少的元素,而铁质是制造血液和组织细胞的重要元素。所以,孕妇应多食含钙丰富的蛋黄、虾皮、豆类等及含铁丰富的瘦肉等。孕妇不可吃动物肝脏。妊娠早期缺锌,易致先天畸形,因此,孕妇必须注意从膳食中摄取锌、肉类和鱼等动物食品及海产品是锌的主要来源,植物性食物中荞麦、黑麦、小麦、玉米、花生仁、核桃仁等含量也较高。 重视叶酸的摄入叶酸主要存在于各种绿叶蔬菜中。身体中叶酸量偏小,是水溶性维生素,可溶于水,孕妇只有吃一定数量的新鲜青菜才能获得足够的叶酸。有调查表明,有流产史和怀孕中有流产迹象的孕妇,大多数叶酸摄入过少。食用各种炒青菜,要把菜汤吃掉。孕妇还可以通过生食一些洗;争的蔬菜如油菜、小白菜等来补充叶酸。此外,青菜中还有许多种人类所需的营养素,孕妇应多吃青菜。 水和粗纤维必不可少在妊娠期孕妇还应注重水和粗纤维的摄取。应适量喝水,并多吃些富含纤维素的新鲜蔬菜和水果。以促进肠蠕动,防止便秘。 营养吸收高危妊娠要适量补充维生素维生素A能增加孕妇抵抗力,帮助胎儿生长发育,维生素B,可促进食欲,刺激乳汁分泌,促使胎儿生长;维生素C能使胎儿骨齿发育,增强抵抗力。以上几种维生素都可适当补充。维生素D可帮助钙、磷的吸收,使骨、齿发育正常。在有阳光照射的地区,可不需要另补维生素D。 妊娠期饮食特点妊娠期由于生理上的变化,在饮食方面有不同的要求,大致可分为3个时期: 怀孕初期 怀孕的前3个月内,正是胎儿的器官形成时期,这时孕母要避免偏食现象,需要适当增加蛋白质的摄入。同时需注意粗细搭配。在这个阶段,可能因恶心等早孕反应而影响正常的饮食,这时孕母应进食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混合的小餐,但不吃有刺激性的东西和精制糖块等。怀孕4—6个月 这一阶段是孕妇重点的营养阶段。这一时期,胎儿迅速生长、需要大量营养。 怀孕后期 接近分娩和哺乳的阶段,要特别注意少吃或不吃不易消化的或可能引起便秘的食物。应尽量进食高热量、高营养、高纤维素的平衡饮食,这有助于晚上睡眠,也能为分娩和哺乳时提供能量准备。 营养摄取鲜奶:每日250—500克。 主食:每日应在450—500克。多食富含维生素B及微量元素的粗粮,少食精制的米面。 新鲜瓜果蔬菜:每日应摄食蔬菜400 克、水果200克,基本可以满足身体所需的维生素A、C以及钙和铁质等。 蛋类:每天应加食1~2个鸡蛋,因蛋类含有丰富的蛋白质、钙、磷及各种维生素等 豆类:含有大量易于消化的蛋白质、维生素B、 C及铁和钙质。黄豆芽、绿豆芽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E。这类食品每日摄入约80克。 肉类:鱼、各种肉类可供给大量所需的蛋白质。每日饮食中可供给100克左右。 碘多食海带、紫菜、海鱼、虾米等海产品,以保证碘的充足摄入。 术后护理对于过期流产患者,子宫小于妊娠12周者,用刮宫方法处理,手术前用求偶素2~3天以提高子宫对催产素的敏感性;子宫大于妊娠12周者,宜用催产素滴注等引产方法。)术中警惕子宫穿孔、出血及感染等并发症、术中、术后使用宫缩剂及抗生素。 过期流产刮宫后应休息两周。无阴道出血、腹痛等症状可以活动,但避免剧烈运动如爬山、打球等,一般要30~42天才能完全恢复正常。 术后1个月内禁止性生活,防止感染。如果出现发热、腹痛或阴道分泌物有异味,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一般术后3~5天阴道流血渐渐停止(极个别者阴道流血持续约在10~15天)。 流产术后至少需要休息2周,注意加强营养,使身体尽快恢复。保持外阴部清洁卫生,每天用温开水清洗1~2次,注意不要使水进入阴道,勤换卫生巾,2周内或阴道流血未干净前不要坐浴,使用淋浴的办法(因坐浴容易使污水进入阴道内,引起感染)。 如果阴道流血量超过月经血量,或持续时间过长,则需及时到医院就诊。因短期内连续流产对身体伤害极大,甚至可能导致不孕,稽留流产患者术后性生活时,一定时期内要采取避孕措施,避免再次怀孕。确诊后应及早诱发宫缩,促使胎儿及其附属物排出为原则。将各项检查及处理地程序告诉病人,使其理解目的和具体做法以取得合作。按凝血功能障碍进行各项血液学检验。 疾病预防护理方面1、急性传染病须待痊愈后一段时间方可怀孕。慢性病病人则应治疗到病情稳定并经专科医生认可后才能怀孕。 2、对于有过流产史的夫妇,应及时到医院检查,查清引起流产的原因,无论是夫妇哪一方有问题,都应及时治疗,治愈后再要孩子。 3、已经怀孕的妇女,要避免接触有害化学物质,如苯,汞,放射线等。怀孕早期应少到公共场所去,避免病毒及细菌感染。如果孕妇患了病,要及时在医生的指导下服药治疗,不可自己随意用药。 4、早孕期(孕 12周内)除注意饮食卫生和避免过分劳累外,还要避免过分紧张,保持情绪稳定,以利安胎。妊娠的最初3个月不要同房。如果经检查,胎儿发育异常,医生认为应作刮宫术时,病人不宜拖延,以免造成失血过多(甚至休克、死亡)或形成影响今后生育的内生殖器炎症,须知大多数流产掉的胚胎一般都是有先天缺陷的,属于自然淘汰之列,切不可因小失大,危及孕妇健康。 家庭方面1.妊娠期起居要有规律,注意休息,避免重体力劳动。 2.妊娠早、晚期禁止性生活。 3.流产后应避孕一年以后再孕。 4.习惯性流产者夫妻双方都应检查,查出原因后妥善防治。 5.调整情绪,心情舒畅,饮食宜清淡可口、营养丰富、易消化,忌冷、硬、辛辣、油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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