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债回购 |
释义 | 国债回购定义国债回购交易实质上是一种以交易所挂牌国债作为抵押,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具体是指交易所挂牌的国债现货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为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的利息。 国债回购的方式国债回购交易有买断式回购和质押式回购两种,根据上交所交易业务规则,只有机构投资者方可从事买断式回购交易,个人投资者可以参与质押式回购(实行标准券制度的债券回购)。 国债回购交易竞价申报规定:1、竞价方式:连续竞价。 2、申报方向:融资方(资金需求方)为“买入-B”;融券方(资金拆出方)为“卖出-S”。 3、申报帐号:回购交易按席位进行交易、清算,交易时可不必申报证券帐号。 4、报价方法:按回购国债每百元资金应收(付)的年收益率报价,报价时可省略百分号(%)。 5、交易单位:1 手=1000 元面额;计价单位:百元面额。 6、每笔申报限量:最小100 手或其整数倍,最大不得超过10000 手。 7、价格变动单位:0.005 或其整数倍。 8、价格申报限制:买入不得高于即时揭示价10%;卖出不得底于即时揭示价10%。 什么是"正回购"与发行央行票据一样,正回购也是回笼货币的一种手段。 所谓正回购,就是央行与某机构签订协议,将自己所持有的国债按照面值的一定比例卖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后,再将这部分国债买回。买卖之间的差价,就是这段时间内资金的使用成本。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