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民政府军 |
释义 | 概述国民政府军,系指中华民国十七年(1928年),广州国民党政府北伐胜利、定都南京以后,统率的中国武装力量整体。其最高指挥机构是“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此一整体不包括江西苏区红军,以及某些不承认南京政府的势力控制的武装力量。例外的是,汪精卫政府的军队也仍自称“国民政府军”,也有其“军事委员会”。 国民政府军前身是奠基于黄埔军校的国民革命军。 中国抗战胜利后,1947年(中华民国三十六年),《中华民国宪法》颁布,训政即已经结束,军队理论上应该属于国家,国军一词应当是更为合适的称谓。但由于国民党长期执政,直到1990年代末,中华民国政府仍常被海内外称为“国民政府”,中华民国国军有时仍被称做“国民政府军”,兼有“国民党执政下的政府领导的军队”之意。 延安的军队中国抗战时期,延安的中国共产党取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和“中国工农红军”称号,号召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第二次国共合作缔结后,中国共产党控制的武装被改编为国民政府军(或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后改称第十八集团军(八路军),与新四军。此一合作在抗战结束后结束。南京企图改编延安所属军队,共军则抛弃国军之称号,双方展开国共内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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