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郭聚兴 |
释义 | 曾用名郭菊兴、郭居兴。男,1946年11月生。河北河间市人,现任中共沧州市纪检查委员会驻市水利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1970年毕业于河北大学外文系,历任地区革委会政治部文教组干事,地区行署教育局科员,中共沧州地直机关党委宣传科干事、副科长,办公室正科级秘书,中共河北省肃宁县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在中学时代,曾发表小说《刘春儿》(载《河北文学》1965年11月)。1988年4月任中共肃宁县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到任后,于六月在我国首先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实行了《党政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县委书记、县长等县级干部首先向全县申报公开了自己的财产。《人民日报》1988年随后予以报道,并发表了《为肃宁叫好》等两篇署名评论员文章。在全国以及中国历史上首开了在一个县范围内实行此项制度之先河。并引起了中央、河北省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重视,在全国产生了相当影响。此后,以题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之经验,(见《河北党风》1988年第22期)。在1988年我国刚刚转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时期,为全党首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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