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观荆玉篇 |
释义 | 《观荆玉篇》为初唐著名诗人陈子昂的五言古诗,是一首寓意古诗。此诗作于丙戌岁,即公元686年(武则天垂拱二年),诗因“仙人杖”的真伪之辨而发。 作品名称:观荆玉篇 创作年代:初唐 文学体裁:五言古诗 作者:陈子昂 作品原文观荆玉篇(并序) 丙戌岁,余从左补阙乔公北征。夏四月,军幕次于张掖河。河州草木,无他异者,惟有仙人杖,往往丛生。幽朔地寒,与中国稍异。予家世好服食,昔常饵之。及此役也,而息意兹味。戍人有荐嘉蔬者,此物存焉。余倏尔而笑曰:始者与此君别,不图至是而见之,岂非神明嘉惠,将欲扶吾寿也。因为乔公昌言其能。时东莱王仲烈亦同旅舍,闻而大喜。甘心食之,已旬有五日矣。适有行人,自谓能知药者,谓乔公曰:此白棘也,公何谬哉!仲烈愕然而疑。亦曰:吾怪其味甘,今果如此。乔公信是言,乃讥予,作《采玉篇》,谓宋人不识玉而宝珉石也。予心知必是。犹以独见之故,被夺于众人,乃喟然而叹曰:嗟乎!人之大明者目也。心之至信者口也。夫目照五色,口分五味,玄黄甘苦,亦可断而而惑矣。而路傍一议,二子赠疑,况君臣之际,朋友之间乎?自是而观,则万物之情可见也。感《采玉咏》,而作《观玉篇》以答之,并示仲烈。讥其失真也。 鸱夷双白玉,此玉有缁磷。 悬之千金价,举世莫知真。 丹青非异色,轻重有殊伦。 勿信玉工言,徒悲荆国人。 作品鉴赏这是一首寓意古诗。由诗序可知此诗作于丙戌岁,即公元686年(武则天垂拱二年),诗因“仙人杖”的真伪之辨而发。陈子昂以为真,乔知之听信“行人”之言以为假并作《采玉篇》讥之,从而引起陈子昂的一番感慨,“嗟乎人之大甘苦,亦可断而不惑矣,而路傍一议,二子增疑,况君臣之际,朋友之间乎”,于是,“感《采玉咏》而作《观玉篇》”。明了写作起因,其寓含的真义便昭示无遗,诗人着重的是通过人之言与玉之质的关系以寄托自己对遇合于“君臣之际”、取信于“朋友之间”的真诚期望。 作者简介陈子昂 (659~700)唐代文学家,初唐诗文革新人物之一。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因曾任右拾遗,后世称为陈拾遗。青少年时家庭较富裕,慷慨任侠。成年后始发愤攻读,关心国事。24岁时举进士,直言敢谏,一度因“逆党”反对武则天的株连而下狱。两次从军,对边塞形势和当地人民生活有较深的认识。后因父老解官回乡,父死居丧期间,权臣武三思指使射洪县令段简罗织罪名,加以迫害。冤死狱中。其诗风骨峥嵘,寓意深远,苍劲有力。有《陈伯玉集》传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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