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故宫大盗 |
释义 | 词条涵释顾名思义,就是指到故宫博物馆偷盗文物的盗窃犯。由于故宫是中国最大、规格最高的宫殿群,世界知名,建国以来作为博物馆,防范严密、安全级别极高,所以到此偷窃的都堪称“大盗”。 近期新闻2012年3月19日上午,备受公众关注的“5·8”故宫失窃案一审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判决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1万3千元。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5月8日,被告人石柏魁到故宫博物院内,趁人不备潜入斋宫内夹道避开清园。晚8时许,破窗进入诚肃殿,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的《交融——两依藏珍选粹展》展品金嵌钻石手袋、金錾花嵌钻石化妆盒等手袋及化妆盒共计9件。后在逃跑过程中,先后将所窃5件展品遗落或丢弃。次日,石柏魁因销赃未果,又将手中4件展品丢弃。被盗的9件物品经核实,香港两依藏博物馆投保金额共计41万元。其中,3件丢失的被盗物品投保金额共计15万元。 历史上的大盗第一位大盗是武庆辉,山东寿光人,他是唯一一位曾成功携宝逃离故宫的,作案时年仅20岁。武庆辉来自农村,来北京投奔姐姐后,因不甘心生活拮据,所以起了故宫盗宝的歹意。1959年8月16日,因当时故宫的防卫不如后来严密,所以被他得手。但后来却在潜逃过程中被抓获,以盗窃国宝罪被判无期。 第二位大盗是孙国范,山东济南人,一说河南舞阳人,自建国以来就在各地当流窜犯,以盗为生,1962年4月16日偷到了故宫头上来。不料故宫已经启用了机器防盗,声控报警器让背着四十多斤故宫珍宝的孙国范无所遁形。被抓获后,以盗窃国宝罪被判死刑。 第三位大盗是陈银华,湖北应山县人。曾经有过盗窃案底的他,决心在故宫干一票后潜逃去香港,开始新生活。1980年2月1日,25岁的他在珍宝馆养性殿刚摸到“珍妃之印”不久,就因声控报警器而被抓获,当年8月12日被判无期徒刑。 第四位大盗韩吉林,也是栽在“珍妃之印”上面的。是24岁的韩吉林。1980年夏天,梦想发财的他打起了故宫的主意,但连“珍妃之印”还没摸到,被报警器惊动的警察已经把他围了起来。经过一番追逐后,被擒,判处死刑。 第五位大盗向德强,山东潍坊人。1987年7月年仅21岁向德强,意图偷盗乾隆皇帝用过的一把匕首,他铤而走险到故宫盗宝,没进想到进入珍宝馆的方法就已遭擒。因作案未遂,由死刑减为无期徒刑。 第六位大盗石柏魁,山东曹县人。2008年曾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石柏魁被西城广外派出所治安拘留,留有案底。2011年5月初,故宫博物院发生失窃案,石柏魁系被盗案犯罪嫌疑人;11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石柏魁抓获归案。2011年9月,故宫失窃案被警方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石柏魁被移送审查起诉。2012年3月,石柏魁接受一审宣判,获刑13年,罚款1.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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