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拱形波纹钢屋盖结构技术规程 |
释义 | 拱形波纹钢屋盖结构技术规程1998年9月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下达了协会标准《金属拱型波纹屋盖结构技术规程》的编制计划。在协会轻型钢结构委员会主持下,经主编单位天津大学和各参编单位近5年的辛勤工作,最终完成了编制任务。规程于2004年12月批准,于2005年2月1日开始实施,编号为CECS 167,2004。 拱形波纹钢屋盖结构是一种集承重与围护功能于一体的薄壁轻型钢结构。由于具有自重小、施工速度快、造价较低、造型美观等优点,在我国发展很快。但这种结构由于壁很薄,因此必须慎重设计、精心施工。本规程系根据国内的科研成果和工程经验首次编制,供在国内工程中使用。 根据原国家计委[19861164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批准协会标准《拱形波纹钢屋盖结构技术规程》,编号为CECS 167:2004,推荐给工程设计、施工、使用单位采用。 本规程第3.0.2、4.1.2、4.2.1、4.3.3、4.3.4、4.4.3、6.1.1、6.3.2、6.3.7、7.1.1、7.4.3条是直接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轻型钢结构专业委员会CECS/TC28归口管理,由天津大学土木系(天津市南开区七里台,邮编:300072)负责解释。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径寄解释单位。 主编单位: 天津大学 刘锡良 张勇 参编单位: 中南建筑设计院 清华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南昌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舒贤成 拱形波纹钢屋盖天窗专利 发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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