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
释义 | 参加国家规定考试取得的证件。用于规范房地产事业的从业人员,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和国家的利益。报考是需要一定条件。的 词目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考取条件申请取得《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③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 ④具有房地产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应的专业技能(相关职称是指建筑类、财经类及法律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⑤申请房地产经纪资格之前连续三年没有犯罪和经济违法行为。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六)凡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9年年底。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考试科目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共有四科:《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和《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遗失与补办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不慎遗失应按以下程序申请补办: 一、在省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遗失声明中应包括:证书持有人姓名、性别、遗失的证书名称、注册号、证书有效期期限。 二、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应填写《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补办(更换)申请表》。此表可从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下载。 三、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补办(更换)申请表》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及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两份(报纸原件必须是一整页,可以看得出报纸的名称及版面)。 四、提交申请材料 遗失声明见报30日后,请携带上述材料到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简称注册受理部门)提交申请。 注册受理部门的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查询。 五、办理期限 注册受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证工作。 六、领取新证 房地产经纪人可到注册受理部门领取注册证书。 需提供证件编号,然后在省级或者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广告,最后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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