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典签 |
释义 | 典签南朝地方长官之下典掌机要的官。又称主帅﹑典签帅或签帅。当时府州部内论事,皆用签。前叙所论事,后书某官某签,府州皆置典签掌管。本为处理文书的小吏,权力不大。刘宋中叶以后,多以幼小皇子出任方镇,君主用寒人出身的亲近左右充当典签,代替诸王批阅公事,甚至照管诸王的饮食起居,职位虽低,权力渐重。 相关资料宋孝武帝和明帝时,为了加强对地方军政的控制,虽长王临藩,素族(非皇族)出镇,也由君主指派典签鉴视,往往不祗一人。孝建三年(456),宗为豫州刺史,吴喜公任典签。刑政所施,吴喜公每多异议。宗怒说,我年将六十,为国竭命,才得一州,“不能复与典签共临”。大明五年(461),海陵王刘休茂为雍州刺史(镇襄阳),欲自专处决,典签每禁之,并密记其过失,欲向朝廷启奏。休茂忿恨,杀典签杨庆﹑戴双,举兵反。南齐时,典签权势益盛,每年轮番还都言事,刺史郡守的升降去留,往往取决于典签之口。南齐诸王,更处于典签严格控制与鉴视之下。武陵王萧晔为江州刺史,被典签赵渥之诬告,免职还都。南海王萧子罕戍琅邪,欲游东堂,典签姜秀不许。子罕向其母哭诉说:“儿欲移五步亦不得,与囚何异!”永明八年(490),荆州刺史﹑巴东王萧子响杀典签反。戴僧静以为,诸王取一梃藕﹑一杯浆,皆咨典签。典签不在则竟日忍渴。诸州唯闻有韱帅,不闻有刺史,诸王都自应反。齐明帝萧鸾翦除高帝﹑武帝子孙,皆假手典签。梁武帝萧衍在位(502~549)时,对皇室采取宽纵政策,典签权势渐削弱。唐代,诸王府亦设典签, 但仅掌表启书疏,宣行教命而已,至宋废止。 典签解释是南朝皇权与寒人结合的产物,也是寒人兴起的重要表现之一。宋﹑齐君主通过典签控制和鉴视地方军政,对于加强中央集权虽不无作用,但终不能消除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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