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地质矿产部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管理全国地质矿产工作的专门机构。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从重工业部中分设出地质部。1970年6月撤销,改国家计委地质局,1975年国务院设立地质总局。1979年9月重设。1982年5月改名为地质矿产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地质、矿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行政法规及法令;制定和完善地质矿产工业的规划、计划和计划管理方案;制定和完善地质矿产工业的管理体制;领导全国地质矿产工业的生产和建设以及其他地质矿产工业的管理工作等。 简介1998年3月10日,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根据这个决定,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 历任部长李四光 【1952年8月至文革初期】 孙大光 【地质总局局长 1975年9月至1979年8月】 【地质部部长 1979年9月至1982年5月】 【地质矿产部部长 1982年5月至1985年4月】 朱 训 【1985年4月至1994年2月】 宋瑞祥 【1994年4月至1998年3月】 历任副部长何长工 【党组书记 1952年8月至文革初期】 刘 杰 【1952年8月至1956年11月】 宋 应 【1952年8月至文革初期】 许 杰 【1954年6月至1956年11月】 卓 雄 【1954年9月至1965年1月】 刘景范 【1954年9月至1962年】 李济寰 【1954年9月至1965年1月】 刘汉生 【1959年4月至文革】 旷伏兆 【1959年4月至文革】 胥光义 【党组书记 1964年至1970年】 张同钰 【1965年至文革,1979年9月至1982年5月】 邹家尤 【1965年至文革,1979年9月至1982年5月】 李 轩 【1965年至文革,1979年9月至1982年5月】 李建平 【1979年9月至1982年5月】 程裕淇 【1979年9月至1982年5月】 牟建华 【1979年11月至1982年5月】 谭申平 【1979年9月至1982年5月】 塞 风 【1979年9月至1982年5月】 朱 训 【1979年9月至1985年4月】 夏国治 【1979年9月至1990年6月】 温家宝 【1983年至1985年11月】 张文驹 【1985年至1994年8月】 张宏仁 【1986年8月至1994年9月】 方樟顺 【1986年8月至1988年7月】 宋瑞祥 【1989年9月至1994年4月】 张文岳 【1990年6月至1995年】 陈洲其 【1994年9月至1998年3月】 蒋承菘 【1996年5月至1998年3月】 寿嘉华 【1996年5月至1998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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