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灯塔田自然村 |
释义 | 灯塔田自然村隶属于云南省施甸县太平镇地理村委会,属于山区。距离地理村委会4 公里,距离太平镇17公里,国土面积1.01平方公里,海拔1680米,年平均气温14 ℃,年降水量1100毫米,适宜种植烤烟、玉米等农作物。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 中文名称:灯塔田自然村 行政区类别:村庄 所属地区:中国西南 面积:1.01平方公里 人口:206人(2009年) 气候条件:年平均气温14 ℃ 自然资源到2009年底,全村有耕地总面积159.7亩(其中:田90.3亩,地69.4亩),人均耕地0.78亩,主要种植烤烟、玉米等作物;拥有林地36亩;水面面积2亩;荒山荒地57亩,其他面积1259亩。 基础设施该村到2009年底,已实现通路、通电、通电视。全村有12户饮用井水,有49户还存在饮水困难或水质未达标(占农户总数的100%)。有49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20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和40%);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7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4户(分别占总数的14%和8%)。 该村到镇道路为弹石路;进村道路为土路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到2009年底,距离最近的车站4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12公里。全村共拥有拖拉机1辆,摩托车10辆。全村建有沼气池农户5户;建有小水窖24口。 该村到2009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48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还有1户居住于其他结构的住房。 农村经济该村2009年农村经济总收入44.6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23.1万元,占总收入的52%;畜牧业收入16万元,占总收入的35.8%(其中,年内出栏肉猪185头,肉牛3头);林业收入1.3万元,占总收入的2.8%;第二、三产业收入1.2万元,占总收入的2.7%;工资性收入3万元,占总收入的6.7%。农民人均纯收入1288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养殖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0.4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9人(占劳动力的0.6%),在云南省内务工5人,到云南省外务工4人。 特色产业该村的主要产业为烤烟、包谷等,主要销往施甸县内。该村计划大力发展种植、养殖产业。 人口卫生到2009年底,该村有农户49户,共有乡村人口206人,其中男性113人,女性93人。其中农业人口203人,劳动力151人。该村以汉族为主。村民的医疗主要依靠村卫生所和镇卫生院,距离村委会卫生所4公里,距离镇卫生院17公里。人畜混居的农户11户,占农户总数的22.4 %。 文化教育该村小学生就读到地理小学,中学生就读到太平中学。到2009年底,该村距离中学17公里。该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28人,其中小学生17人,中学生11人。 村务公开该村到2009年底,已签定农业承包合同38份,农村土地承包面积177亩。农村财务管理实行自行管理,定期开展村务公开,并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主要以会方式公开。 基层组织到2009年底,该村设党小组1个,党员总数7人,其中男党员7 人。有团员6人。 发展重点该村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路况差、基础设施差。 该村的发展思路和重点是:发展种植业、畜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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