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德宏州盐务管理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德宏州盐务管理局是州人民政府领导下的盐业管理部门,依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对州经贸委关于成立德宏州盐务管理局的请求的批复》(德政复〔1996〕61号)文件于1996年12月31日成立,副处级建制,负责全州盐业行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2005年7月22日,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理顺盐业管理体制的通知》(德政办发〔2005〕148号)文件精神,德宏州盐业管理行政职能由州经济委员会承担,各县市盐业管理局为各县市经贸局领导下的盐业主管机构,按有关规定履行盐业监督管理职责。 主要职责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全州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州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组织机构内设办公室、财务部、盐政稽查大队等,现有执法人员15人。 领导班子邵辉:德宏州盐务管理局局长、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经理。 单位附注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下设陇川碘盐配送中心,主营食盐、工业盐、工业无水硫酸钠的销售,营销范围:德宏州,目前与州盐务管理局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云南省目前盐业管理工作由各地市经济委员会(盐务局)负责,盐产品工作由云南盐化各分公司负责,实行政企分开的盐业管理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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