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田村隶属于福建省泉州安溪县芦田镇,是芦田镇政府驻地。在莲花山南麓,猴公山东麓,海拔685米。明洪武初年(约1371—1381年),当地林氏先祖林尚孙由长泰林墩迁入。称原有一片森林地为胪传,寓子孙繁衍兴旺之意,后谐音称炉田。1960年建茶场,因草木茂密,遂改称为芦田。
村委会设在东山,辖6个村民点。村民主要为林、王、颜、杨、陈姓。为台胞的主要祖籍地之一。林鹤年于清光绪八年(1882年)中举,后在台湾苗栗发展垦植业。其子林辂存于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从台湾回乡,参加康有为领导的维新变法,后积极资助孙中山革命活动,曾获国民政府颁发的四级、三级嘉禾章,兼佩开国纪念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