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残疾人假肢和矫形器装配工作的通知 |
释义 | 遵市残联(2007)20号 各县、区(市)残联: 根据黔残联(2007)17号通知要求,按照《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十一五”实施方案》精神和2007年遵义市下达各县、区(市)的残疾人康复任务。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市2007年度长江普及型假肢、普及型矫形器装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肢装配: 1、时间:2007年5月10日至6月30日。 2、地点:桐梓县残联假肢装配站。 3、装配对象及要求: (1)、在自愿的基础上,贫困残疾人作为受助的主要对象。 (2)、壳式小腿假肢的残肢要求:适合膝关节下长度15—20公分。过长、过短或畸形以及弯曲挛缩关节不适合安装。 (3)、普及型骨骼式小腿假肢的残肢要求:适合膝关节下长度10—20公分。 (4)、普及型大腿假肢的残肢要求:适合测量由坐骨关节为起点长度18—25公分。 4、收费标准:假肢装配费用原则上自负。贫困残疾人由各县、区(市)残联在开展的“五个一”康复工程捐款中资助。 (1)、壳式小腿装配假肢1例(肢)为420元。 (2)、骨骼式小腿装配假肢1例(肢)600元。 (3)、大腿假肢装配1例(肢)900元。 5、食宿:凡到桐梓县残联假肢站装配假肢的残疾人及亲属,车船费、食宿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20元,由桐梓县残联统一安排。残联干部护送病员到桐梓县的差旅费,按标准回单位报销。 6、要求: 按照安排的时间表,各县、区(市)残联应派专人将需装配假肢的残疾人送桐梓县残联假肢装配站,并将费用统一交假肢站;假肢站开出国家认可的有效发票。 联系人:桐梓县残联 杨道文 陈明锦 二、矫形器装配: 1、时间:2007年5月10日至2007年7月10日。 2、地点: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省残联一楼)。 3、装配对象:在自愿的基础上,贫困残疾人作为受助的主要对象。 4、收费标准:原则上自付,贫困残疾人由各县、区(市)残联在开展的“五个一”康复工程捐款中资助。矫形器每例收费600元,项目外或其他特殊假肢、矫形器视残肢条件或使用材料另行规定。 5、交通食宿: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食宿每人每天25元)。 6、要求:各县、区(市)残联按时间安排与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联系,并派专人将需装配矫形器的残疾人送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省残联一楼)。 附:1、遵义市2007年度各县、区(市)假肢装配任务和时间安排表。 2、遵义市2007年度各县、区(市)矫形器装配任务和时间安排表。 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0七年四月五日 遵义市2007年度各县、区(市) 假肢装配任务和时间安排表 县、区(市) 任务(例) 汇 川 区 2 2 5月10日—20日 红花岗区 3 3 5月10日—20日 绥 阳 县 2 2 5月10日—20日 遵 义 县 6 6 5月21日—31日 余 庆 县 1 1 5月21日—31日 赤 水 县 1 1 5月21日—31日 湄 潭 县 2 2 6月1日—10日 凤 冈 县 2 2 6月1日—10日 务 川 县 3 3 6月1日—10日 正 安 县 3 3 6月11日—20日 道 真 县 2 2 6月11日—20日 习 水 市 3 3 6月11日—20日 仁 怀 市 3 3 6月21日—30日 桐 梓 县 3 3 6月21日—30日 合 计 36 36 遵义市2007年度各县、区(市) 矫形器装配任务和时间安排表 5月10日至7月10日 县、区(市) 任 务 红花岗区 2 汇川区 2 仁怀市 2 赤水市 2 遵义县 4 桐梓县 2 习水县 2 湄潭县 2 凤冈县 2 余庆县 2 绥阳县 2 正安县 2 道真县 2 务川县 2 合 计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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