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总固形物 |
释义 | 简述总固形物是食品行业的一个技术指标,反应食品的可溶性固形物和不可溶性固形物的含量。理论上等同与干物质指标。 检测方法1 试剂 1.1 市售海砂或石英砂:规格在200~250μm,砂粒必须相继用6mol/L浓盐酸和蒸馏水冲 洗,干燥。如系自行加工处理的砂粒,应用6mol/L盐酸煮沸,再用蒸馏水冲洗,干燥后过筛。 1.2 盐酸溶液:6mol/L。 2 仪器和设备 2.1 分析天平:精度为0.0001g。 2.2 干燥器。 2.3 鼓风干燥箱:室温-200℃。 2.4 平底皿:皿深25mm,直径70mm,带有合适的皿盖,要求在试验条件下不易腐蚀。 2.5 电热恒温水浴器:室温-100℃。 2.6 平头玻璃棒:棒长不小于皿的直径。 3 样品 4 试样的制备 将采取的样品置于室温下的称量瓶中,充分搅拌混匀,但用力不能过大,以免溅出。 盖好盖子。如果样品很稠厚,可用水浴器加温至30~40℃,以促进混合,然后将样品冷至 室温。 5 分析步骤 6.1 海砂干燥 称取25g制备好的海砂,放入平底皿中,平头玻璃棒搁在皿盖上。将装有海砂的皿、 皿盖和玻璃棒放入温度控制在102±2℃的干燥箱内,约烘2.5h后取出,移入干燥器内,冷 却至室温,然后称重直至恒重。 6.2 试料称取 使皿内的海砂均匀移向四周,使皿中留出空余部位。将(5.1)制备的试样5~10g放入 空余部位,盖上皿盖,连同玻璃棒一起称重,精至0.0001g。 6.3 测定 6.3.1 用玻璃棒把试料与皿内砂粒混匀, 棒的搅拌一端放在混合物内,另一端靠在皿边。 6.3.2 将(6.3.1)的皿连同皿盖、玻璃棒一起放入102±2℃的干燥箱内,约2.5h。 6.3.3 盖好皿盖,从干燥箱内取出, 迅速放入干燥器内。待其冷却至室温后取出,称重。 6.3.4 重复加热 1h,冷却至室温并称重至恒重。 7 结果计算 7.1 计算公式 m2-m0 X= ────×100 m1-m0 式中,X——样品中总固形物的含量,%; m0——装有海砂的平底皿、皿盖和玻璃棒的总质量,g; m1——装有海砂和试样的平底皿、皿盖和玻璃棒的总质量,g; m2——烘过并恒重后的平底皿、海砂、残留物及皿盖和玻璃棒的总质量,g。 7.2 平行测定的结果用算术平均值表示,所得结果应保持至一位小数。 8 允许差 组织均匀的样品平行两次测定的结果相差不得超过0.2%,组织不均匀的样品不得超 过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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