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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岛主
释义

词条信息

【词条】岛主

【拼音】dǎo zhǔ

【注音】ㄉㄠˇ ㄓㄨˇ

【解释】岛屿的主人。对岛有使用权,中国岛主没有所有权。

目前中国共有600多位岛主,包括海岛岛主,湖岛岛主,江河岛主,有一个股岛主联盟,叫南中国岛

主联盟。

中国第一位无人岛岛主

1996年,著名建筑大师、画家朱仁民以10万元租下了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塘头乡一座无人岛的40年经营权,取名莲花岛,成为我国第一位无人岛岛主。现年62岁的朱仁民说,买岛容易建岛难,全世界都一样,没有上亿的钱你不要去买岛,没有后备经济你会很苦很累;完全想赚钱的人也不要去买岛,因为,你只会破坏这个岛屿。

无人岛开发深度“解冻”

无人岛开发深度“解冻”,更多海岛将走进公众视野。

据国家海洋局介绍,中国无居民海岛有6500多个,约占全国海岛总数的93.8%。目前,大多数无居民海岛都处于被随意占用、买卖的状态,无序、无度开发利用的问题日益凸显。

2010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的正式实施,意味着曾一度被叫停的无居民海岛开发“解冻”。

2011年4月12日,国家海洋局公布了“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涉及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等8个省区,共计176个无居民海岛。其中,辽宁11个、山东5个、江苏两个、浙江31个、福建50个、广东60个、广西11个、海南6个。名录中不包括中国与其他国家有争议的海岛。

2011年4月20日,国家海洋局印发了《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从审批权限、申请审批程序、审批内容等方面对海岛开发作了具体规定。这是我国第一次正式公布开发利用无人岛。但实际上,私人对于无人岛的开发探索,从上个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开始。

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办公室主任吕彩霞表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资企业、外籍人士)都可以通过有偿申请做“岛主”。值得注意的是,无居民海岛只能取得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海岛最高开发使用年限为50年。

无居民海岛开发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单位和个人使用无居民海岛,一般情况下应缴纳海岛使用金。根据规定,海岛使用金实行最低价制度,将全国沿海海岛分为6个等级,每个等级规定了15种用岛最低收费标准,并根据用岛类型及面积确定最低价。

据悉,海岛使用金的多少,将取决于用岛面积大小、用岛方式以及对岛屿破坏程度的大小这三个方面。但并不意味着海岛价格就是最低限价,还要根据其生态破坏情况计算补偿价格。这也是为了让开发者尽量不破坏海岛。

“岛主梦”固然诱人,但要成为真正的“岛主”,也是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在荒凉、近乎与世隔绝的无居民岛上搞开发,并非易事。尤其是岛上的建设,像码头、道路、建筑物,还有自来水,铺海底电缆,成本往往是陆地上的两三倍。这样的工程必须有巨大的资金保障才行,业内估计当个“岛主”至少要花上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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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1: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