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庄永之 |
释义 |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庄永之,男,汉族,1972年2月出生,江苏泗阳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宿迁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宿迁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员、副科级组织员、党员管理处副处长、正科级组织员;宿迁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处长等职务。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工作实绩: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中,策划“求策问计、心语征集”等创新举措,得到中央领导肯定。倡导建立专项督办、公开承诺等机制,参与创设农村“千村对标竞赛”、机关“群众不满意的事”大征集等载体,被中央《简报》推介。牵头实施的“农村关爱工程”,获全省组织工作“十大创新成果”,在全省首创“三荐两评”方式选育村级后备干部、提出“特质型”党员建设思路。承担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推进工作,目前已建成945个,有效解决了无阵地问题。 招商实绩:江苏金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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