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
释义 | 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南宁市的分支机构有7个,员工593人。其中省会中心支行1个,员工468人;宾阳、横县、武鸣、马山、上林、隆安6个县各有县支行1个,员工125人。该行按季召开货币信贷窗口指导与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联合广西银监局发布信贷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保增长、扩内需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自治区信贷投放实现历史性突破。加强利率监测分析,合理投放再贷款,全年全自治区累计发放再贷款、再贴现29亿元,运用有区别的准备金政策减少辖区法人金融机构需缴法定准备金约107亿元。以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为切入点,开展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民贸民品、就业、助学、林权改革等金融服务工作,成为人民银行系统惟一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的省级分支机构。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监测,重点关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信贷风险。依托自主研发的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监测评估系统,完成广西区域金融稳定报告以及银行、证券、保险业风险监测报告。成功收回金融稳定再贷款375万元,及时发放“两会一部”政府借款2.60亿元。取得博白县支行原融资中心借款纠纷案、陆川县城区信用社清算组存款纠纷案的终审胜诉。以资产与负债一起移交的新方式,成功将柳州莲花城土地项目整体移交汇达公司,有效解决三江县支行历史违规挂账问题。落实总行将田东县列入全国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试点县的要求,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使田东县率先实现支付系统“乡乡通”,设立广西首个村级24小时自助银行,每万人拥有ATM自动取款机水平超过全国农村平均水平。加强协调沟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制定和完善《广西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操作指引》,会商海关、税务部门并由其出台相关报关、退税指引等一揽子办法。配合自治区政府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组建与发展,自治区成立4家村镇银行、1家资金互助社、24家小额贷款公司。创新服务手段,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在全国率先建立金融机构存、贷款“周报快报”制度,第一时间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金融统计数据。推广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强化会计核算及同城票据交换内控管理,实现业务处理零差错、资金汇划零风险、客户服务零投诉的“三零”管理目标。完成存量单位账户联网核查,落实账户实名制。将系统性的物流管理理念引入货币发行业务,推广应用发行基金物流管理系统,实现发行基金电子网络一体化管理。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制贩假币犯罪“09”行动,推进反假货币宣传网络建设。完善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率先实现工会经费收支纳入国库汇缴清算。提请自治区政府同意并发文明确将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改设到南宁中心支行。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245家被推荐诚信中小企业获银行162亿元贷款支持。稳步推进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重要应用系统,省级数据中心基础建设取得实质进展,建成广西人民银行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建立越南经济金融运行跟踪调查机制,逐步打造对越分析品牌。加强边境地区货币兑换研究,广西获总局批准成为西部地区3个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的地区之一,并获准实施边境贸易银行结算账户结售汇管理新政策。放宽境外投资外汇限制,首次实行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外汇年检,提高投资便利化程度。全年,广西境外投资中方投资额1.84亿美元,同比增长1.30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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