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 |
释义 | 简介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简称:“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特别奖”,旨在促进中国人民大学优良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具有实事求是、严谨踏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精神的"国民表率,社会栋梁"。 评选范围:学校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奖励金额:该奖项个人奖励5000元;团队奖励的最高限额20000元,不超过此限额时按人均5000元计算。 请校长特别奖学金基本条件: 1、受奖励的学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政策,爱国爱校,守法诚信,品行端正。 2、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司法或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党纪、团纪和学校行政处分的,不得参加当年度评定。 申请校长特别奖学金必备条件: 1、为学校赢得社会赞誉、树立良好形象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为学校发展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3、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成为全国模范; 4、在其他方面为学校争得特别荣誉。 校长特别奖学金申请程序 1、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行申报,须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提交学生处审核; 2、院系、团委及其他相关部门推荐的,须将推荐材料报学生处审核; 3、学生处审核后,提交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 4、学生处将审议后的名单进行公示; 5、公示期满后,报校长审定。 学生在奖励申报和评奖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评奖资格、撤消其所获奖励、追回奖金和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