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共安顺市委办公室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
释义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06〕25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1、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决策部署,工作重心在基层,关键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必须有良好的党风和政风作保证。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社会稳则事业兴。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农村安定和谐、加快发展的有效途径。 2、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建设繁荣富裕秀美文明和谐的新安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第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奋力提速发展,实现黔中崛起,建设繁荣富裕秀美文明和谐的新安顺的奋斗目标,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农业和农村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特别是加快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是实现黔中崛起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抢抓西部大开发、新阶段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等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中,一手抓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当前农村基层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进一步密切农村基层党群干群关系,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村和谐因素,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构建“和谐安顺”,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3、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从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4、工作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以人为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四有工程”、“四在农家”、“三创三强”等创建活动,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努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联系实际,确保我市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5、围绕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实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力戒新农村建设中的形式主义,村寨建设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防止大拆大建和加重农民负担。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移民搬迁资金、退耕还林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全面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和报账制度,扶贫项目公示、告示等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前介入,全程跟踪,防止资金损失浪费或被挤占挪用。加强生态保护,注意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支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按照透明、规范的程序安排支农资金,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支农项目。全面推行“一折通”兑现涉农补贴,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 7、围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开展监督检查。按照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能减少不能增加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职数、超编制配备人员等问题。及时掌握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进展情况,保证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足额到位和合理使用。规范有关部门转移支付和乡镇开支范围。积极稳妥地做好化解乡村债务工作,防止新的债务发生,严禁将乡镇债务分摊或变相转嫁给农民。 四、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 8、以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教育重点。与巩固和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进一步提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校)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重要培训内容。贴近农村实际,编写通俗读本,制作廉政课件,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载体的作用。 9、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廉洁奉公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运用身边先进典型,加强示范教育。采取组织报告会、编写《农村基层勤政廉政先进典型》读本等形式,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在评选表彰勤政廉政优秀干部和先进集体活动中,农村基层要占适当比例。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充分运用我市查处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采取编写《典型案例》读本,制作和组织观看警示电教片、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10、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形式多样,结合民族文化、民间文化资源,采取廉政板报、花灯演唱、山歌对唱、文艺演出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市直责任单位和县区廉政文化进农村联系点,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区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繁荣农村文化事业通盘考虑,通过建立廉政文化示范村等形式认真总结经验,以点带面,积极推进。 五、健全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 11、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村民委员会议事制度,建立和完善以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凡是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和出让、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救济救灾款物发放等,经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研究后,应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进一步完善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制度。 12、建立和完善乡村财务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乡镇严格实行“零户统管”,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大额资金支出经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完善财务监督约束机制。通过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定期审核、评价财务情况,提出改进措施。村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否决不合理开支。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对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对经济条件较差的地方逐步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 13、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和政绩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探索和认真总结公开推选经验,扩大候选人提名中的民主。积极推行村党支部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健全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和落实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注意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机关。 六、完善措施,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 14、规范乡镇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乡镇政权机关和基层站所要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要通过建立“回音壁”、“点答台”等方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正面答复。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都要大力推进办事公开制度。 15、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和厂务(乡镇企业)公开。要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工作,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村务、厂务公开目录,将村务、厂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限等写入乡规民约。凡是农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都要作为公开的重点。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农村土地的征用补偿、宅基地的审批使用、承包地的调整、村集体债权债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救灾救济款物发放、计划生育指标等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提倡“点题公开”,增强针对性。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 16、积极推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积极探索,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农村基层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和程序。乡镇、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涉及党内和国家秘密的,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等内容。 七、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 17、制定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包括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规范,做到办事公、作风实、用人当、为政廉。 18、全面落实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各项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快推行乡镇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步伐,积极探索村委会主任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发现有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对少数乡镇干部办事推诿、“走读”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各县区职能部门对派出的基层站所,要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基层站所应主动接受所在地方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领导,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19、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活动。坚决制止各种形式主义的评比达标活动。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不搞迎来送往,本着简便节约的原则,在乡镇食堂就餐,村、组不准招待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逐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 八、加大力度,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20、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贯彻落实涉农税收、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农村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加大对增加农民负担的专项治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21、依纪依法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扶贫、移民搬迁、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支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受贿贪污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重视和改进基层信访工作,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 九、加强领导,推动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22、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履行责任,加强领导,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配合协调,认真抓好落实。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农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等组成。 23、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延伸。在巩固县区、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果的基础上,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规定和办法,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乡镇党委、政府要与村支两委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村经济工作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实施。 24、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县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要任务,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落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改革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乡镇纪委书记为兼职的,应设专职副书记的规定,抓好乡镇专职纪检员的配备工作。逐步探索在村设置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推广普定县白岩镇管小村村级重大事务村民“票决制”、西秀区七眼桥镇在村设置党风廉政监督站、关岭自治县信访陪访制、紫云自治县变“上访”为“下访”、平坝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镇宁自治县突出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违纪案件等经验。 25、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依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参与。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任务分工,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拓展渠道,创新方式方法,依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参与,全面推动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