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砧头林场 |
释义 | 基本信息砧头国营林场,隶属于福建省晋江县,创建于1960年4月,位于晋江东部沿海,经营总面积3517亩,有林地面积3067亩,占87.2%;非林业用地450亩,占12.8%。有前港、枪城、坑边,祥芝等4个工区,干部、职工41人,其中干部10人(技术员1人),工人31人。有林面积2370亩,未成林造林地373亩,森林蓄积量6970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7.4%,绿化程度89.6%。1960~1988年,累计总投资151万元,总收入186.55万元,纯收入78.58万元,上缴的各类税金8.95万元。 改革发展80年代林场建设逐步由单一经营向多种经营发展,种植果树110亩。该场主要是营造沿海防护林,在防护林中,以木麻黄树种为主,面积、蓄积量都是100%。在蓄积量中成过熟林的比重最大,面积26.3%,蓄积量5210立方米,占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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