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
释义 | § 简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批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调整的技术工作及其相关业务组织工作。 (二)承担非处方药目录制定、调整的技术工作及其相关业务组织工作。 (三)承担药品再评价和淘汰药品的技术工作及其相关业务组织工作。 (四)承担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技术工作及其相关业务组织工作,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进行技术指导。 (五)承担全国医疗器械上市后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的技术工作及其相关业务组织工作,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六)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设置以下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中心综合协调、公文运转、文电处理、信访、综合信息、宣传报道、资产、财务、外事、统计、行政后勤、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务、工会、纪检、监察、人事、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基本药物处 开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调整的技术及业务组织工作,建立遴选和调整的技术标准和方法,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宣传、教育、培训、推广和交流等相关工作;开展非处方药目录的制定、调整的技术组织工作,相关技术标准和方法的研究及其培训交流等工作。 (三)药品临床评价处 开展药品再评价和淘汰药品的技术及业务组织工作,建立相关的技术评价标准和指南,开展方法学研究,组织有关的培训和交流工作。 (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处 开展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技术工作,承担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评价、反馈和上报工作;组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方法的研究;承办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资料库和监测网络的建设及维护;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进行技术指导;组织药品不良反应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刊物的编辑、出版;参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国际交流。 (五)医疗器械监测与评价处 开展全国医疗器械上市后不良事件监测技术工作,承担全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的收集、评价、反馈和上报;承办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数据库和信息网络的建设及维护;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依据对上市产品的监测及不良事件报告进行医疗器械的再评价;组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的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刊物的编辑、出版;参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再评价的国际交流工作。 § 三、人员编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事业编制核定为4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 四、其他事项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设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594082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