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若鸿,广东新会人,女,1946年2月出生,1967年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蚕桑专业,现任海南省慈善总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
1967年毕业分配到海南工作,历任定安县广播站编播、宣传站干事、县妇联秘书、副主任。
1981年8月调海南行政区妇联,1983年9月起任行政区妇联副主任,期间在中共中央党校培训部党政干部班培训班学习两年,获研究生学历。
1988年9月兼任省监察厅副厅长。
1998年2月起任中共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副书记。
2009年3月任海南省慈善总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
在《海南日报》、《大特区党风》、《天涯同舟》等全国发行的报刊上发表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初探”、“关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思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献上‘三性’天是政协委员应尽的责任”、“试论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增多的原因及对策”、“老首长,你们在那儿”和“我所见到的康大姐”等论文和散文,其中“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初探”一文编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