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永安市交通局 |
释义 |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明委[200216号)和《中共永安市委、永安市人民政庶关于永安市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永委[200215号),保留永安市交通局。永安市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法规政策;根据全市的总体布局,编制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行使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等行业管理职能。 2、负责全市公路路政工作,依法制定公路路政管理制度;负责全市公路路产路权的管理工作。 3、培育和管理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行使交通行业管理职能,并做好运输市场调控和服务工作(含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和公路营运车辆停发车场管理)。 4、行使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政管理职能。 5、组织各项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和解缴。 6、负责内河水上安全监督。 7、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多边和双边政府间有关交通方面的工 作;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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