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笋林自然村 |
释义 | 大笋林自然村隶属于芒市镇回贤村委会行政村,属于山区自然村。位于芒市镇东边,距离回贤村委会23公里,距离芒市镇40公里。国土面积9.15平方公里,海拔1349米,年平均气温17 ℃,年降水量1476毫米,适宜种植经济作物等农作物。有耕地688亩,其中人均耕地2.14亩;有林地5692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70户,有乡村人口321人,其中农业人口321人,劳动力199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194人。2009年全村经济总收入54.4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94元。该村属于贫困村,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 基础设施该村截止2009年底,已实现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视、通电话五通。全村有70户通自来水,有70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50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100%和71.42%);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60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60户(分别占总数的85.71%和85.71%)。 该村到芒市镇已通公路;进村道路为土路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40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40公里。全村共有拖拉机4辆,摩托车15辆。 全村装有太阳能农户4户。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223亩,有效灌溉率为32.41%。 该村到2009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3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44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还有23户居住于其他结构的住房。 农村经济该村200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54.41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22.72万元,占总收入的41.76%;畜牧业收入9.59万元,占总收入的17.63%(其中,年内出栏肉猪45头、骡23头、牛2头);林业收入7.6万元,占总收入的13.97%;第二、三产业收入2.5万元,占总收入的4.59%;其它收入12万元,占总收入的22.05%。农民人均纯收入894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为主。 自然资源全村有耕地总面积688亩(其中:水田223亩,旱地465亩),人均耕地2.41亩,主要种植水稻等农作物;拥有林地5692亩,其中经济林果地412亩,人均经济林果地1.28亩,主要种植茶叶等经济林果;水面面积20亩,其他面积7328亩。 特色产业该村的主要产业为种植业,主要销往省内。2010年种植业主产业全村销售总收入49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80.59%。该村目前正在发展茶叶特色产业,计划大力发展茶叶、猪、杉木。 人口卫生该村现有农户70户,共有乡村人口286人,其中男性144人,女性142人。其中农业人口286人,劳动力202人。该村以汉族为主,其中汉族256人,傈僳族30人。 到2010年底,全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98人,参合率34.27%;参加农村合作医疗210人,参合率73.43%;享受低保60人。 村民的医疗主要依靠村卫生所, 距离村卫生所10公里,距离镇卫生院11公里。人畜混居的农户44户,占农户总数的62.86%。 文化教育该村小学生就读到回贤小学完小,中学生就读到城郊中学。该村距离小学55公里,距离中学11公里。目前该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30人,其中小学生17人,中学生13人。 发展重点该村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1、道路泥泞,交通不便,需修路;2、丰富文化生活,建党员文化活动室。 该村今后的发展思路和重点是:1、引进先进技术,大力发展养植业(猪);2、利用资源优势,发展种植业(茶叶、杉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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