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招飞 |
释义 | 空军航空大学简介空军航空大学是一所以培养飞行人才为主体、飞行和航空工程专业兼容的综合性高等军事学府,是中央军委批准的“十一五”期间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市。航空大学有着光荣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先后为陆、海、空军和民航培养了数万名合格飞行员,为亚、非、欧、美4大洲13个国家培训了1200余名军事留学生。涌现出战斗英雄王海、张积慧、刘玉堤,空军功勋飞行人员金质荣誉奖章获得者李峰,飞行舰长柏耀平,航天英雄杨利伟、翟志刚等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近300名毕业学员成长为共和国将军。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自荐条件一、自然条件 (一)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学生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空军招飞任务地域的正式户籍。 二、身体基本条件 (一)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无纹身、刺字。 (二)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 (三)无色盲、色弱,按空军招飞“C”字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 三、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一)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二)性格开朗、情绪稳定。 (三)思维敏捷、反应灵活、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学生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语、俄语),预估成绩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以上。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程序第一阶段,初选。从2010年9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主要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初步检测。 宣传发动,由招飞选拔中心与地方教育招生部门,深入学校宣传招飞政策规定,发动综合素质好的学生报名参加招飞。 组织推荐,由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招飞身体“五查”(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通过者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推荐为初选对象。 初步检测,学生持《空军飞行学员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证明,由县(市)、区招生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到初选站参加检测,合格者确定为复选对象。 第二阶段,复选。从2011年2月份开始至5月份结束。复选工作在招飞选拔中心设置的检测站进行,主要包括文化测试、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文化测试,进行数学、英语测试。 体格检查,进行外科、内科、神经精神科、眼科、耳鼻喉科、超声诊断科、检验科等全面检查。 心理选拔,进行飞行基本能力、特殊能力的检测和面试。 政治考核,按军队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对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进行调查了解。 第三阶段,定选。从2011年6月中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定选工作在空军招飞局进行,主要包括集中选拔和审批录取。 集中选拔,空军招飞局根据年度招飞计划和复选合格学生的高考成绩划定参选线,对取得参选资格的学生集中进行政治、身体、心理复查。 审批录取,对通过集中选拔的学生,由空军招飞局根据高考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录满年度招飞计划数额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学生按规定时间到空军航空大学报到。 空军飞行学员的学制、待遇新招收的飞行学员入校后经过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在校学习时间为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学士学位,享受副连职军官、空军中尉军衔待遇。如因身体或技术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根据本人素质情况转入地面军事院校学习。 空军招收男大学生、女高中生飞行学员工作,根据部队建设需要和上级要求另行部署安排。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政策规定,由空军招飞局负责解释。 空军选拔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简章 为便于了解掌握军队院校招飞工作规律,更好地组织招飞选拔活动,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招收飞行学员相关规定,结合军队院校招飞工作特点,现将有关工作简述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基本条件 招收对象必须是经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入军队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员。 基本条件:报考学员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飞行事业,政治条件符合要求;身体素质好,符合招收飞行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心理品质优,达到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心理品质检测要求;应届本科和士兵学员年龄不超过24周岁(均按公历7月1日后出生推算),男性,未婚;学习较好,取得相应学历,能够获得学士学位。 二、招收计划 招收军队院校大学生飞行学员计划,由空军于上一年八月底前上报总政治部。总政治部审定后,纳入当年军队招收飞行学员计划,提前单独下达。 三、实施办法 招收军队院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预选阶段,从上一年的9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主要进行宣传动员、报名推荐和预选初检等项工作。第二阶段为全面检测选拔阶段,从当年2月份开始至7月结束,主要对预选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政治审查、审批录取等项工作。 (一)宣传动员 宣传动员主要由军队院校组织实施。军区空军招飞部门负责提供宣传画、《军队院校招飞简章》、《空军选拔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自荐条件》、《空军选拔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问答》、《空军航空大学简介》、《空军选拔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学飞行学员推荐表》等招飞宣传资料。宣传动员要充分发挥军队院校院、系两级机关和学员队的作用,深入进行动员教育,激发学员报名积极性;要充分利用广播、闭路电视、海报、校报(刊)、校园网等军队院校的宣传媒介和教学手段,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政治思想素质、军事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好的学员报考飞行学院。宣传动员要紧密联系实际,坚持自愿报名的原则,突出重点,实事求是,讲求实效。教育内容既要讲当飞行员的光荣,又要讲当飞行员的成长需要经过艰苦的磨练。 (二)报名推荐 主要由军队院校组织实施。报考学员按照《空军选拔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自荐条件》进行自我对照,自愿报名。学员队把关推荐后,军队院校对学员自然、身体、心理、政治、文化等基本条件逐一进行审查,并组织校医对考生的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五项进行检查把关。符合条件者填写《军队选拔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学飞行学员推荐表》,由军队院校签属意见并盖章,作为报考飞行学院的对象。 (三)预选初检 预选初检目的是确定招飞预选对象,主要由军区空军派出的预选组,在相关城市设置的检测站实施。考生持《军队选拔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学飞行学员推荐表》和学生证、身份证,由军队院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组织考生到检测站参加预选。军区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人员按规定内容,对考生的政治、身体等基本状况进行初步审查。合格者作为预选对象,发给《招飞准检证》。 (四)体格检查 体检检查是招飞工作的重要内容, 是确保飞行学员身体质量的重要手段,考生必须经过空军体检医务人员的严格检查,通过其它途径的体格检查无效。经预选初检合格的学生,在军队院校的统一组织下,持《招飞准检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体格检查站接受检查。体格检查由军区空军招飞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医务人员按空军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条件》具体实施,体格检查实施单项淘汰制,其项目分为6个大项150个小项。时间为每年全面检测期间,大约在2、3月份。 (五)心理品质检测 心理品质检测是根据飞行职业的特殊需要,运用航空心理学原理,对考生进行检测与评估,预测其飞行能力的一种手段,它对提高飞行学员培训成才率,减少飞行事故,增强航空兵部队战斗力有着重要意义。通过体格检查的学员,由军区空军招飞部门专业人员和有多年飞行及检测经验的心理品质专家,按《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心理品质条件》和空军心理品质检测有关规定组织心理品质检查。时间为每年全面检测期间,大约在2、3月份。 (六)政治审查 招收军队院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必须把政治条件放在第一位。在军队院校和各级公安部门配合下,军区空军招飞部门专业人员要对通过体格检查和心理品质检测的学员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要按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飞行学员政治条件的规定》和空军有关政审工作的规定,重点是确实弄清考生的校内外现实表现、报考动机和报考态度,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的政治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以及关系密切亲属的重大历史、现实问题。政治审查时间为4、5月份。 (七)审批录取 招收军队院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审批录取工作由空军统一组织。每年6月初,各军区空军招飞部门组织选拔的军队院校大学生预选对象,参加空军的复查验收和审批录取。空军根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政治、身体、心理品质、学习成绩等方面都比较好的考生优先录取;对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等项均属合格边缘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军队院校向录取学员发《录取通知书》 被录取的学员在7月15日前后到空军航空大学报到。 录取学员入学前,由军队院校按照初级指挥专业本科毕业学员标准确定职务等级、工资档次和军衔工资,不实行见习期。学员在航空大学学习期间不授予军官军衔,享受军衔工资和定期增资。学员毕业时,按有关规定确定职务等级,并授予相应军衔。 空军选拔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大学生飞行学员简章 为便于了解掌握高校招飞工作规律,更好地组织招飞选拔活动,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招收飞行学员相关规定,结合招飞工作特点,现将招收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简述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基本条件 选拔对象必须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语或俄语)的大学本科二年级大学生,理、工类专业,完成大纲规定程序(学分)。 选拔条件是:报考学生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飞行事业,政治条件符合要求;身体素质好,符合招收飞行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心理品质优,达到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心理品质检测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按照公历7月1日后出生推算),男性,未婚;学习较好,能够取得学士学位。 二、招收计划 招收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的计划,由空军于上一年八月底前上报总政治部。总政治部会同国家教育部审定后,纳入当年军队招收飞行学员计划,提前单独下达。 不单列高校计划数,录取人数视招飞选拔情况确定。 三、实施办法 招收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预选阶段,从上一年的9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主要进行宣传动员、报名推荐和预选初检等项工作。第二阶段为全面检测选拔阶段,从当年的2月份开始至7月结束,主要对预选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政治审查、审批录取等项工作。 (一)宣传动员 搞好宣传动员是保证招飞任务顺利完成的基础。主要由高校组织实施。军区空军负责提供宣传画、《空军选拔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大学生飞行学员简章》、《空军选拔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大学生飞行学员自荐条件》、《空军选拔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大学生飞行学员问答》、《空军航空大学简介》、《军队选拔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等招飞宣传资料。宣传动员要与高校经常性的国防教育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实际,坚持自愿报名的原则,突出重点,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高校党团组织、学生会和辅导员的作用,深入进行动员教育,激发青年学生报名积极性;要充分利用广播、闭路电视、海报、校报(刊)、校园网等高校的宣传媒介和教学手段,广泛开展宣传,使高校广大师生、家长支持大学生报考空军飞行学院;既要讲当飞行员的光荣,又要讲当飞行员的成长需要经过艰苦的磨练,鼓励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好的优秀大学生报考空军飞行学院。 (二)报名推荐 主要由高校组织实施。报考学生按照《空军选拔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大学生飞行学员自荐条件》进行自我对照,自愿报名。经班级把关推荐后,高校对学生自然、身体、心理、政治、文化等基本条件逐一进行审查,并组织校医对考生的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进行检查把关。符合条件者填写《军队空军选拔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由高校签属意见并盖章,作为报考空军飞行学员的对象。 (三)预选初检 目的是确定招飞预选对象。主要由军区空军派出的预选组,在相关城市设置的检测站实施。考生持《军队空军选拔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和学生证、身份证,由高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组织考生到检测站参加预选。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人员按规定内容,对考生的政治、身体等基本状况进行初步审查。合格者作为预选对象,发给《招飞准检证》。 (四)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是招飞工作的重要内容, 是确保飞行学员身体质量的重要手段,考生必须经过空军体检医务人员的严格检查,通过其它途径的体格检查无效。经预选初检合格的学生,在高校的统一组织下,持《招飞准检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体格检查站接受检查。体格检查由军区空军招飞部门和体检医务人员,按空军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条件》具体组织实施,体格检查实施单项淘汰制,其项目分为6个大项130个小项。时间为每年全面检测期间,大约在2、3月份。 (五)心理品质检测 心理品质检测是根据飞行职业的特殊需要,运用航空心理学原理,对考生进行检测与评估,预测其飞行能力的一种手段,它对提高飞行学员培训成才率,减少飞行事故,增强航空兵部队战斗力有着重要意义;由军区空军招飞部门专业人员和有多年飞行及检测经验的心理品质专家,按《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心理品质条件》和空军心理品质检测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时间为每年全面检测期间,大约在2、3月份。 (六)政治审查 招收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必须把政治条件放在第一位。政治审查主要由军区空军招飞部门专业人员负责,高校和各级公安部门配合。政治审查,按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飞行学员政治条件的规定》和空军有关政审工作的规定,重点是确实弄清考生的校内外现实表现、报考动机和报考态度,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的政治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以及关系密切亲属的重大历史、现实问题。政审时间为4、5月份。 (七)审批录取 招收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审批录取工作由空军统一组织。每年6月中旬,各军区空军招飞部门组织选拔的高校大学生预选对象,参加空军的复查验收和审批录取。空军根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政治、身体、心理品质、学习成绩等方面都比较好的考生优先录取;对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等项均属合格边缘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高校向录取学员发《录取通知书》,各军区空军招飞部门或军队驻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按照《军队接收地方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协助办理入伍手续。 被录取的学员在7月15日前到空军航空大学报到。 录取学员入学后,由空军航空大学按照军队院校初级指挥专业本科毕业学员标准确定职务等级、工资档次和军衔工资,不实行见习期。学员在飞行学院学习期间不授予军官军衔,享受军衔工资和定期增资。学员毕业时,按有关规定确定职务等级,并授予相应军衔。 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简章 为便于了解掌握高校招飞工作规律,更好地组织招飞选拔活动,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招收飞行学员相关规定,结合招飞工作特点,现将招收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简述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基本条件 选拔对象必须是地方普通高等学校理工类本科应届毕业年级学生。 选拔条件是:报考学生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飞行事业,政治条件符合要求;身体素质好,符合招收飞行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心理品质优,达到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心理品质检测要求;年龄不超过24周岁(按照公历7月1日后出生推算),男性,未婚;学习较好,能够取得学士学位。 二、招收计划 招收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的计划,由空军于上一年八月底前上报总政治部。总政治部会同国家教育部审定后,纳入当年军队招收飞行学员计划,提前单独下达。 不单列高校计划数,录取人数视招飞选拔情况确定。 三、实施办法 招收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预选阶段,从上一年的9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主要进行宣传动员、报名推荐和预选初检等项工作。第二阶段为全面检测选拔阶段,从当年的2月份开始至7月结束,主要对预选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政治审查、审批录取等项工作。 (一)宣传动员 搞好宣传动员是保证招飞任务顺利完成的基础。主要由高校组织实施。军区空军负责提供宣传画、《普通高校招飞简章》、《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应届大学生飞行学员自荐条件》、《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应届大学生飞行学员问答》、《空军飞行学院简介》、《军队选拔高校应届毕业本(专)科大学生飞行学员推荐表》等招飞宣传资料。宣传动员要与高校经常性的国防教育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实际,坚持自愿报名的原则,突出重点,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高校党团组织、学生会和辅导员的作用,深入进行动员教育,激发青年学生报名积极性;要充分利用广播、闭路电视、海报、校报(刊)、校园网等高校的宣传媒介和教学手段,广泛开展宣传,使高校广大师生、家长支持大学生报考空军飞行学院;既要讲当飞行员的光荣,又要讲当飞行员的成长需要经过艰苦的磨练,鼓励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好的优秀大学生报考空军飞行学院。 (二)报名推荐 主要由高校组织实施。报考学生按照《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应届大学生飞行学员自荐条件》进行自我对照,自愿报名。经班级把关推荐后,高校对学生自然、身体、心理、政治、文化等基本条件逐一进行审查,并组织校医对考生的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进行检查把关。符合条件者填写《军队选拔高校应届毕业本(专)科大学生飞行学员推荐表》,由高校签属意见并盖章,作为报考空军飞行学员的对象。 (三)预选初检 目的是确定招飞预选对象。主要由军区空军派出的预选组,在相关城市设置的检测站实施。考生持《军队选拔高校应届毕业本(专)科大学生飞行学员推荐表》和学生证、身份证,由高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组织考生到检测站参加预选。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人员按规定内容,对考生的政治、身体等基本状况进行初步审查。合格者作为预选对象,发给《招飞准检证》。 (四)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是招飞工作的重要内容, 是确保飞行学员身体质量的重要手段,考生必须经过空军体检医务人员的严格检查,通过其它途径的体格检查无效。经预选初检合格的学生,在高校的统一组织下,持《招飞准检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体格检查站接受检查。体格检查由军区空军招飞部门和体检医务人员,按空军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条件》具体组织实施,体格检查实施单项淘汰制,其项目分为6个大项130个小项。时间为每年全面检测期间,大约在2、3月份。 (五)心理品质检测 心理品质检测是根据飞行职业的特殊需要,运用航空心理学原理,对考生进行检测与评估,预测其飞行能力的一种手段,它对提高飞行学员培训成才率,减少飞行事故,增强航空兵部队战斗力有着重要意义;由军区空军招飞部门专业人员和有多年飞行及检测经验的心理品质专家,按《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心理品质条件》和空军心理品质检测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时间为每年全面检测期间,大约在2、3月份。 (六)政治审查 招收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必须把政治条件放在第一位。政治审查主要由军区空军招飞部门专业人员负责,高校和各级公安部门配合。政治审查,按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飞行学员政治条件的规定》和空军有关政审工作的规定,重点是确实弄清考生的校内外现实表现、报考动机和报考态度,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的政治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以及关系密切亲属的重大历史、现实问题。政审时间为4、5月份。 (七)审批录取 招收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审批录取工作由空军统一组织。每年6月中旬,各军区空军招飞部门组织选拔的高校大学生预选对象,参加空军的复查验收和审批录取。空军根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政治、身体、心理品质、学习成绩等方面都比较好的考生优先录取;对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等项均属合格边缘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高校向录取学员发《录取通知书》,各军区空军招飞部门或军队驻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按照《军队接收地方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协助办理入伍手续。 被录取的学员在7月15日前到空军飞行学院报到。 录取学员入学后,由空军飞行学院按照军队院校初级指挥专业本科毕业学员标准确定职务等级、工资档次和军衔工资,不实行见习期。学员在飞行学院学习期间不授予军官军衔,享受军衔工资和定期增资。学员毕业时,按有关规定确定职务等级,并授予相应军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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