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对官员服饰的规定,始于夏商,成制于周,历代相沿。清乾隆朝改定服制,规定
一品文职官员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东珠一,上衔红宝石。补服前后绣鹤,惟都御史绣獬豸。朝带镂金衔玉方版四片,每具饰红宝石一。雨冠、雨衣、雨裳皆为红色。朝珠以杂宝及诸香为之。余皆如公之服制。武职一品,补服前后绣麒麟,余制与文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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