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姚清华 |
释义 | 人物简介姚清华,女,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9年至2001年参加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班学习,1989年参加工作以后,在乐亭镇主抓成教工作,1998年8月任乐亭县团委书记。2003年4月任乐亭县文体局局长。 2008年姚清华同志被选为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自当选代表以来,按照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圆满完成了省、市、县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获得荣誉姚清华在从事教育工作期间,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她个人曾先后荣获“唐山市十佳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和“河北省劳动模范”。 在从事共青团工作期间,乐亭县被评为首批“全国团建先进县”,作为优秀青年典型,她个人参加了团中央表彰大会并受到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几年来,她个人先后被评为“河北省新长征突击手”、“河北省优秀团务工作者”,2003年当选为中国共青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受到胡锦涛总书记的亲切接见。 2003年从事文化体育工作以来,乐亭县先后荣获“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县”、“全国特色广场文化活动”组织奖、“全国民间艺术之乡”“中国皮影之乡”等荣誉称号,2006年5 月,乐亭大鼓被国务院列入“全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07年11月乐亭皮影雕刻获全国民间工艺最高奖—“山花奖”,2008年6月乐亭大鼓获中国曲艺最高奖“牡丹奖”。 几年来,她个人先后两次荣立市二等功,被评为“唐山市优秀共产党员”、“唐山市十佳文明市民”、“乐亭县十大人民公仆”。 唐山市第七次、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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