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轩苑今社 |
释义 | 轩苑今社本社是依照天津农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由天津农学院院团委批准注册并在院党委宣传部备案的,具有一定的学术性与社会实践性的非赢利性学生社团。 目录 1.由来 2.性质 3.活动内容 4.章程 由来(今→苑→轩),意在从今天开始学习、成长、修身养性。 “轩” :意为亭阁,修身养性之所。 “苑” :古之书苑。 “今” :立刻。 性质本社是以互助学习为主题,互勉互励,给彼此一个成长的平台,“我是你的观众,你是我的嘉宾”,一个和谐共进的家园…… 活动内容1.互助学习(针对学校课程互补互进) 2.互勉互励(清晰梦想,励志……) 3.资源共享(各类成长、娱乐资源共享) 4.公众演讲(口才锻炼) 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名称:天津农学院轩苑今社,简称:轩苑今社。 第二条 本社性质:本社是依照天津农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由天津农学院院团委批准注册并在院党委宣传部备案的,具有一定的学术性与社会实践性的非赢利性学生社团。 第三条 本社宗旨:发扬我校优良学风,服务大众,使得我校学生养成学、立、强的品性,做到团结互助,资源共享,相互勉励共同进步,最终达到社内走出的社员都是我校的骄傲。 第四条 行动准则:从我做起,从今做起,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事实求是,知行统一,刻苦学习,塑造自我,回报社会。(今是生活,今是动力,今是行为,今是创作。--李大钊 要知道对时间的慷慨,就等于慢性自杀) 第五条 团队目标:社团目标分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短期目标即创建一流的学生社团,搭建一流的交流平台;长远目标即让走出去的每一个社员都有收获,帮助社员把自己培养成善于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有用青年。 第六条本社原则: 一、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 二、遵守校纪校规,服从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等单位的领导; 三、活动和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 四、社员之间遵循平等、合作、互助原则。 第二章 活动 第七条 活动范围:以天津农学院校内活动为主,其主要活动形式有自主学习、励志教育、经验交流及培训和家庭聚会等是社内人员清晰梦想,摆脱迷茫浑沌的度日,发扬积极风气;以天津市郊区及天津市周边省市地区为辅,其主要活动形式是利用假期进行社会调研或开展义务献爱心、支教和自我成长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八条活动方式及内容: 一、邀请有关方面的成功人士及前辈讲座、指导和研讨会; 二、组织社员进行理论学习与交流探讨,以及对未来的追求,相互勉励,相互支持; 三、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进行宣传,发扬良好学风; 四、鼓励并组织社员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形式为利用假期进行社会调研或开展自主成长、献爱心、支教及各种捐赠活动等; 五、关心“学术界”的典型性突发性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六、根据社团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组建项目小组,开展较为长期的项目研究工作,任务完成后,提交项目总结报告,条件允许时开报告会。 七、在征求主管单位同意的前提下,举办较大规模的论坛活动,举办较大规模校内外学生团体交流活动。 八、在天津农学院院内外为轩苑今社社刊和各种大型活动联系赞助商。 九、与跟轩苑今社有交往和联络的其他高校类似性质的社团及其相关的公益组织保持交往和联系。 十、紧密配合天津农学院院团委等领导组织举办的各种性质的社团活动。 第九条 活动要求 一、目标要明确,任务要具体; 二、内容要丰富,形式要灵活; 三、秩序要井然,安全有保障; 四、准备要充分,反馈要及时; 五、责任要到人,成员要积极。 第三章组织 第十条 轩苑今社组织机构由全体代表大会、理事会、社长团及各部部长构成。 第十一条轩苑今社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代表大会,即社员大会。社员大会每年召两次以上,出席人数须达到注册成员五分之四以上,必要时经理事会或社长批准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一、全体代表大会主要任务和职责: 1.制定、修改轩苑今社的章程以及规章制度; 2.决定社团重大活动事项,监督本社财务管理; 3.选举本社负责人,决定本社的变更和注销; 4.选举、罢免理事会成员,有权对理事会成员、社长和各部部长进行监督和弹劾; 5.公布和审议本年度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轩苑今社的各项工作; 6.讨论上一年度轩苑今社的工作成功与失败之处,并决定下一年度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7.考评轩苑今社各个社员的学期、学年工作。 第十二条 理事会是社团内主要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对社团进行监督,对社团进行指导,对社团重大事务进行决策。 第十三条 轩苑今社社长是轩苑今社一社之长,为本社第一负责人,认真履行其职责,对整个轩苑今社负责。 社长应必须具备的条件: 1.天津农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大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守校规校纪,热衷于学生团体工作,对学习感兴趣,乐于为社团服务;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社团内部有一定的威信; 4.遵守社团纪律,服从社团理念。 5.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第十四条 轩苑今社各部部长是轩苑今社内某一部门之长,认真履行其职责,对本部门和社长负责。 各部部长应必须具备的条件: 1.天津农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大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守校规校纪,热衷于学生团体工作,对此感兴趣,乐于为社团服务;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社团内部有一定的威信; 4.遵守社团纪律,服从社团理念。 5.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关于本部门所要做的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和特长。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长和重要工作人员: 1.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者(含选修课); 2.受到警告或者警告以上处分者; 3.曾因违反有关规定,已被撤职的学生干部; 4.有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者; 5.不遵守社团纪律,不服从社团理念者。 第十六条:组织结构: 一、轩苑今社组织结构图: 二、轩苑今社部门设置: 1.社长1名,副社长若干 2.秘书部部长1名,干事若干;(根据实际情况可设副部长) 3.学习部部长1名干事若干; 4. 宣传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若干 5. 网护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 6. 编辑部长1名,干事若干; 7. 外联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若干。 8.财务部2名, 第十七条:轩苑今社各部门职责 一、社长: 1.全面负责轩苑今社各项工作,主持召开社团重要会议; 2.负责社团内大型活动的策划; 3.接受院领导、院团委和院社团联的指导和帮助,及时向院团委等相关组织汇报工作; 4.根据全体会议的决议,提名、决定和罢免轩苑今社各职能部门干部; 5.对轩苑今社负责,向天津农学院学院院领导、院团委等相关组织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及时向轩苑今社成员传达上级指示和文件精神; 6.根据实际情况,代表轩苑今社接受天津农学院其他兄弟社团或其他高校社团的邀请。 7.根据实际情况,代表轩苑今社参加其它有益于本社团发展的公益性组织的活动。 8.根据全体会议的决议,颁布实施各类制度、条例,有权嘉奖、表彰、批评轩苑今社优秀部门和先进个人,并积极对外交流; 二、副社长: 1.协助社长开展各项工作; 2.指导、帮助、监督轩苑今社各分管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3.完成社长交办的各项任务,并可受社长委托,在社长不在的情况下,代行社长职责。 三、学习部: 1.负责各类制度的起草; 2.向理事会提供社团组织和管理的建议或方案; 3.负责组织骨干成员的培训工作; 4.主动学习有关方面的理论知识,向其他社员推荐好的资料或书籍,并积极与其他社员进行交流; 5.负责保管社团内部的各种学习资料,并无条件的向其他社员提供社团内部学习资料或书籍; 6.创建社团知识库,加强本社学习型社团的建设; 四、秘书处: 1.负责社员登记注册、社员普查和注销工作; 2.负责收集社员的意见和建议并提请理事会讨论; 3.负责例会及相关事宜的人事通知和会议记录; 4.负责拟定轩苑今社的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工作; 5.协助社长、副社长进行日常管理 6.负责日常用品以及活动用品、奖品的采购 7.负责管理社团人员仪表形象; 8.负责接待重要嘉宾以及顾问老师; 9.代表本社团参加重要活动,作为形象大使; 五、宣传部: 1.负责与广播站建立宣传联络关系; 2.负责社团宣传海报的制作与张贴; 3.负责出海报招收新社员 4.负责宣传轩苑今社章程及规章制度; 5.负责宣传轩苑今社各项工作,对轩苑今社开展的系列活动及时报道,对表现优异的集体或个人给予宣传; 6.负责组织调查问卷等相关活动,及时将社员的意见反馈给轩苑今社; 7.负责监督轩苑今社海报、稿件等的真实性。 六、编辑部: 1.负责采稿、修稿、推送优秀稿件; 2.负责《轩苑今讯》的编辑出版工作,包括文章采集及初选, 编辑和印刷等,以及相关资料册的编辑工作。 3.和网络部负责刊物版面设计; 4.负责借鉴其他社团、报社等办刊经验,取长补短 七、网护部: 1.负责轩苑今社网页制作、管理各电脑技术处理工作; 2.负责与现各单位进行网络交流; 3.负责管理和保护轩苑今社网站及网页制作; 4.负责管理电子版文件及励志文件的下载和补充; 5.负责打印轩苑今社需要的文件以及《轩苑今讯》; 6.负责向轩苑今网站上上传轩苑今社近期活动,及时更新轩苑今社活动信息。 八、外联部: 1.负责联络轩苑今社大型活动和刊物出版的赞助单位及其他学生团体举办的联合性活动; 2.负责与外校其他社团特别是社团之间的联系,借鉴团体组织的先进管理方法、组织活动经验; 3.负责联络社会上其他公益性组织,获取赞助单位。 4.对社员进行外联工作监督、指导 第十八条 项目小组 一、项目小组是指为了实现一特殊任务,根据本章程经全体 会议决定成立的活动形式。由项目小组组长负总责; 二、项目小组的成立应遵循根据需要、目标明确、任务具体 和少花钱多做事的原则,其成立应有切实完整的项目计划书,任务实 现后应提交项目完成报告; 三、项目小组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时必须贯彻安全第一,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十九条 表决与选举 社员大会的表决与选举必须达到出席人数的2/3以上,但对章程的修改及对本社的解散的表决须达到注册社员的4/5以上;理事会的表决须达到其成员的2/3以上。全体会议及理事会的决议一经通过任何社员必须遵守与执行。 第四章 社员 第二十条 轩苑今社实行社员制,实行入社自由、退社自由。本章程所称社员是指经本人申请并在本社正式登记注册的成员,在申请社员时应当具有下列资格: 一、社员须具有天津农学院正式学籍或者系天津农学院校友; 二、社员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天津农学院校纪校规; 三、社员必须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良,学习认真。 四、社员应无校纪处分记录; 五、社员须承认并遵守轩苑今社的章程; 六、社员应热爱学习,关注弱势群体,乐于为社会服务。 第二十一条社员具有下列权利: 一、凡符合社员资格的天津农学院学子有权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自愿加入和退出本社; 二、社员有权了解和建议修改本章程各项及本社各项制度; 三、社员有权对本社的组织管理和活动安排提出建议和质询; 四、本社理事会成员有违反本章程的规定的、损害本社整体 利益的或社员个人利益的,社员有权向主管部门举报并有权提请全体 会议对其处分; 五、社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本章程担任职务并履行其职责的权利; 六、社员享有对本社财务状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七、社员享有优先在《轩苑今讯》、轩苑今社网站上发表作品的权利,其优秀作品可由轩苑今社负责向院内外刊物、杂志等推荐。在《轩苑今讯》、轩苑今社网站上发表作品的社员,将不支付稿费,如作品被其他报刊采录,稿酬自取; 八、社员享有优先阅读《轩苑今讯》以及社团内刊物、杂志等相关资料之权利,有关资料由轩苑今社统一分发。 九、社员离校或读研究生者,经本人申请并被本社批准可保留其社员身份。 第二十二条社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社员根据轩苑今社的决议独立开展活动,有义务积极踊 跃参加轩苑今社开展的各项活动,服从组织和工作上的安排并努力完 成分配的各项任务,并努力发挥最佳水平。 二、社员有义务自觉学习和宣传本社的章程及理念,并努力了 三、社员要不断增强自身的社会实践能力,自觉培养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本领; 四、社员有义务向理事会提出正确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本社的荣誉和利益; 五、社员应当接受正确的批评,自觉开展自我批评,并相互勉励; 六、社员应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主动交流自己的学习心得, 为本社创建学习型社团不断努力; 七、社员应向《轩苑今讯》、轩苑今社网站投稿不少于2篇。 八、社员有义务维护轩苑今社的名誉和学习知晓轩苑今社历史、章程、社旗、社徽等相关信息。 九、社员有义务向轩苑今社推荐社员。 十、社员应加强个人修养,做到:积极、热情、自信、勤勉、讲纪律、守纪律。 第二十三条 社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由社长召开社员大会决定撤消其社员资格。 第二十四条 根据社员表现、实践成效将给予表彰或相关物质奖励。 第二十五条 社员的注册 一、新社员应在正式被接纳为本社社员五日内到秘书部注册; 二、退出本社者应当自觉到秘书部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六条 社员的退出 一、自愿退出本社者应当在办理注销与提前一周向秘书部提 出申请,秘书部应及时向社长报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自动退出者: 1、理事会成员、社长及各部部长有重大工作过失者; 2、社员借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者; 3、社员严重违犯校纪校规者; 4、因其他原因经理事会讨论决定认为应当劝其退社者。 对于上述情行,秘书部应及时向理事会报告并作注销处理。 第五章 财务制度 第二十七条 经费来源 一、社员费; 二、各种奖励性收入; 三、大型活动中的赞助、筹集; 四、上级拨付款; 五、其他捐助等。 第二十八条 支出方向 一、会费和创收收入主要用于办公及日常活动支出; 二、赞助和奖励性收入主要用于改善硬件设施和活动环境等; 三、赞助和拨付款主要用于大型专项活动 四、在适当的时候设立社内奖励制度,以鼓励社员对社团的贡献(当期社内领导除外)。 第二十九条 关于《轩苑今讯》的经费,主要由上级单位拨付,及时建立专项基金,逐步实现基金制。 第三十条 本社所有财产属于社团成员共同所有,必须服务社员,发展社团,并实行一切收入与支出统一入帐的原则,做到入帐金额必须为社团内部的票据数额,定时公布帐目。 第三十一条 社长及理事长不得兼任财务部理事,实行会计人员,出纳人员与财务保管人员分离制约的原则。 第三十二条 社团换届及财务部人员换人时,社团财务,资金和预算须执行严格的移交程序,做到原负责人出具清单,必须先报现金,社团理事会审核,并由新的负责人办理相关的接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凡擅自动用轩苑今社活动经费与轩苑今社活动、工作无关的,经理事会召开会议审核如实的,将公开取消其社员资格,并将永不录用,情节严重者将报院团委。 第三十三条 社团解散时,依据《天津农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及有关制度办理清算。 第六章附属管理 第三十四条 轩苑今社(名誉)指导老师、(名誉)顾问 一、聘请方式:轩苑今社聘请政治水平较高、知识造诣较深或研究领域造诣较深,关心学生社团活动的专家、教授或教师,担任(名誉)指导老师或(名誉)顾问。 二、凡轩苑今社(名誉)指导老师或(名誉)顾问有义务指导和安排轩苑今社工作,可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要维护轩苑今社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轩苑今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 一、轩苑今社旗帜是轩苑今社的一种标志,是轩苑今社的象征。它通过一定的式样、色彩和图案反映轩苑今社特色和历史文化传统。 二、轩苑今社标志、社徽、题词是代表轩苑今社的徽章,是轩苑今社精神象征,是轩苑今社服务宗旨理念、人文精神和精神风貌的集中体现,是轩苑今社独有的形象标识。 三、规范使用轩苑今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是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学校、社会、轩苑今社形象的重要举措。 第三十六条:轩苑今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是轩苑今社的象征和独有的形象标识,各轩苑今社成员、各学生团体、学院各职能部门应该尊重和爱护轩苑今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有责任和义务维护轩苑今社的形象和名誉。任何各轩苑今社成员、各学生团体、学院各职能部门和个人使用轩苑今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不得篡改内容,不得采取欺骗或有损轩苑今社形象的方式。 第三十七条:轩苑今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的管理和使用 一、轩苑今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天津农学院以及学院各职能部门主办的庆典、会议、集会、合作交流、招生就业等重大活动需携带、展示轩苑今社形象的; 2.轩苑今社主办、承办、协办的各类活动; 3.轩苑今社及学院出版印制(含内部出版物)的报刊、书籍等需要展示轩苑今社形象的; 4. 轩苑今社纳新、社员大会及宣传文化设施等公共场所的布置。 二、轩苑今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应遵守以下规定: 1.轩苑今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禁止用于以下方面: (1)除轩苑今社以外各学生团体和外单位; (2)私人活动等其他不适合使用轩苑今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的场合; (3)日常生活场所的陈设布置。 2.凡在校园内各公共场所设置轩苑今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须经轩苑今社授权同意; 3.凡在天津农学院组织的经营性广告宣传活动中使用轩苑今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须经天津农学院相关组织和轩苑今社审核批准; 4.使用轩苑今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可根据需要按比例调整大小,但不得擅自修改图案、字体及色彩参数。 三、凡因轩苑今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使用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后果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轩苑今社外借院里、系里、学生会、各学生团体以及个人的公共财物(包括展板、席卡、旗帜、标志、社徽、题词等), 各轩苑今社成员和各学生团体需爱护,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需赔偿。 第三十八条:轩苑今社印章和档案 一、轩苑今社印章为艺术图章。由轩苑今社社长保管、使用。未经轩苑今社理事会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印章。印章若有遗失须向全院张榜公布,经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更换新印章。轩苑今社印章只能使用于轩苑今社申请、总结、证明、聘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文件,不得擅自使用。凡擅自使用产生不良后果的个人或集体,将根据情节程度追究其责任。 二、轩苑今社纸质档案由社长保管,换届后由老社长转交新社长。电子档案由社长和网络部各备一份。由于保管失误而造成重要文件丢失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弥补,情节严重者将理事会召开会议审核后撤销其职务。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所谓骨干成员是指社长,理事长,各部部长及干事。 第四十条 轩苑今社所有成员都必须严格履行本章程。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天津农学院轩苑今社所有,本章程将在实践中不断修订、更新、完善 有些方面太过理想化和刚开始着手,如有不周,敬请指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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